梁发芾
近日,世界奢侈品协会发布数据表明,去年中国奢侈品消费总额达94亿美元,全球占有率27.5%,成为仅次于日本的全球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美国波士顿咨询公司则预计,到2015年,中国奢侈品消费总值有望达到2480亿元人民币,取代日本成为全球最大的奢侈品市场。在北京车展上,截至4月26日,超豪华车现场成交就已达2亿元左右。
这些消息一定也会引起人们的担忧和批评。“奢侈”一词在中国历史上一向是贬义词,今日火红的奢侈品消费一直有“未富先奢”的疑问。不过,在中国历史上,对于奢侈消费并非一概反对,有些思想及其影响值得今天深入研究,而奢侈消费的利与弊,也应该予以区分和厘清。
古代思想家大都反对奢侈行为。先秦的思想家中,墨家尤其崇俭节用,这点广为人知。道家也反对奢侈行为,老子就说:奢侈行为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其他如法家的韩非,儒家的孔子、荀子,都反对极端的奢侈行为。
但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反对奢侈行为,崇尚节俭的思想,有一个特点,就是将奢侈行为与行为人的身份等级联系起来。春秋时期的齐国有两位著名的宰相,一位叫管仲,另一位叫晏婴。管仲生活奢华,而晏婴极其俭省。孔子及其弟子强烈批评管仲僭越礼法界限,奢侈程度超越国王,“奢侈逼上”,同时也谴责晏婴过于简朴,“简朴逼下”。遭到同样批评的还有楚国简朴的首相孙叔敖。
批评者认为,作为首相的高级大臣,要有与自己身份相适应的奢侈和排场,太过奢侈就会超过国王,是僭越,太过简朴就让下级也无法按照自己的地位搞排场了。与孔夫子的儒家观点常常大唱对台戏的法家韩非子,在这方面的观点与儒家也是一样的,也反对高级大臣以至皇帝过简朴生活,认为必须有相应的奢侈和排场维持这种显赫的地位。古代最有影响力的儒家和法家关于奢侈消费的观点是建立在等级秩序的基础上,地位越是高贵,奢侈的资格越大,而地位越是低贱,则不但没有资格奢侈,而且奢侈就是僭越,就是犯罪。历史上王朝禁止奢侈的所有法令,就是以此为思想基础的。
不过,儒法思想家为了维持等级制度而设计的等级奢侈理念,在在商品经济繁荣的时期,总会被突破。富有的商人等不甘心被剥夺奢侈享受的资格,总是用奢侈消费行为炫耀自己的财富。突出的是明朝中后期商品经济繁荣之下,一股奢侈之风在经济发达地区兴起。在此奢侈僭越的风气面前,明朝皇帝先后发布了115条禁奢命令,维护纲常秩序的文人们也争相谴责奢侈行为。
但是,另一方面,一些知识分子也为奢侈消费辩护,代表人物是明朝嘉靖时期上海学者陆楫。陆楫以苏杭富商大贾的奢侈行为为例,指出,他们的奢侈事实上有利于一般人的就业和维生。他写道:“只以苏杭之湖山言之,其居人按时而游,游必画舫肩舆,珍馐量酿,歌舞而行,可谓奢矣,而不知舆人舟子,歌僮舞妓,仰湖山而待爨者不知其几。故曰:彼有所损,则此有所益。而使倾财于沟壑,则奢可禁,不知所谓奢者,不过富商大贾、豪族巨族自侈其宫室车马、饮食衣服之奉而已。彼以粱肉奢,则耕者庖者分其利;彼以纨绮奢,则鬻者织者分其利。”
陆楫可谓看到问题的实质,对于后世有相当的影响,与林则徐大约同时的思想家魏源就接受此思想,并加以发挥,认为对于奢侈消费行为,应该区别帝王、富人和贫民。对于帝王和贫民来说,应该节俭,而富人则应崇奢。富人可以用自己的财富奢侈,被老百姓养活的帝王则必须节俭,魏源此思想今天也有重要意义。
今天,中国的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有钱人的奢侈消费行为空前高涨,是一般道德说教所无法阻挡的。对此,窃以为只要把握三点即可:
首先,正如魏源要求区分帝王、富人和穷人的奢侈行为一样,今天,必须严格区分吃财政的公职人员的公款奢侈行为与私人用自己的钱进行的奢侈消费行为。应该严禁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拿纳税人的税金挥霍浪费,奢侈攀比。中国古代用奢侈消费来标志身份地位、等级制度的思想,在目前的政府职务消费中仍然广有市场,以行政级别高低决定办公楼豪华程度、办公用车豪华程度,十分普遍。不奢华不足以体现官府排场,仍然是今日的显规则和潜规则。这种奢侈行为是今天尤其应该反对的。
其次,私人根据自己的财富安排自己的生活,无论奢侈还是简朴都是自己的选择,不必进行更多的干涉,应该看到奢侈消费确实给社会提供了就业机会,是富人与社会共享财富的另一种方式。当然,有些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奢侈就是对于不可再生资源的浪费;有些消费行为有很大的外部性,给社会和他人增加了成本,此种奢侈行为自然应该得到规范。有钱也不能浪费,不能给社会强加成本,仍然应该是消费道德准则。
最后,目前中国是一个奢侈品消费大国而不是奢侈品生产大国,奢侈品来自进口,对于国内就业和税金的贡献是有限的。如果真正要让富人的奢侈消费造福于穷人,则发展自己的奢侈品品牌,更为至关重要。
中国经营报微博:http://t.sina.com.cn/chinabusiness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