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静
4月23日凌晨两点钟,王玲(化名)还没有睡意,手里的稿纸已经被揉搓得发烫,蓝黑色的笔迹早已被汗水浸地模糊了,可王玲怎么也忘了不了纸上这个钱数:“3190000”。过了这天,她将彻底成为“房奴”大军中的一员。
王玲今年37岁,早已经到了有房、有车、有老公、有孩子的“四有家庭”阶段了。可由于老公常年在广州工作,他们的房子也买在了广州。最近有机会举家搬迁至北京,在北京买套房子落脚成了近一年来她家当务之急的大事。
4月17日“新政”(房地产调控“国十条”)发布之后,她发现往日牛气冲天的中介公司,从空调房搬到了马路上开始“站街”,原来气势汹汹的房东主动打电话推销房子,连同事小李也着急把手里的7套房子依次变卖出去。
王玲忍不住开始行动了,除了摇身变成“大爷”开始看房外,王玲还把自己在广州的房子挂在中介公司要求售出。但她的原则是绝不降价,只按当时最高价进行出售。然而,从那天起,王玲的电话就只接到过要求卖房的,从来没接到过要求买房的电话。
几天后,她看上了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子,每平方米的价格比以前微降了1200元,王玲用尽讨价还价的本事,最后以房子不向阳、大门离隔壁邻居太近容易丢鞋等理由,又活生生的砍下去两万元。交了5万元订金后,王玲大摇大摆地走出新房。虽然北京房价没降多少,但她似乎觉得,以前那些“潜规则”已经悄然不见了。
由于广州的房子是她公公的名字,所以王玲并不在新政所诠释的第二套房购买人群之列。现在她需要支付40%的首付即可。用了一个星期,王玲凑足了钱打电话给房东。但接下来的对话,王玲可是闻所未闻。
“对不起,我不准备卖这套房了,你另找其他人吧。”房东说。“为什么,我已经准备好钱了,再说都谈好的怎么能反悔呢。”王玲说。
“不为什么,房子将来还会升值,现在卖给你,我就白投资了,您现在就算每平方米给我多加2000元我都不卖了。”房东说。“那你当时为啥要卖,做人要讲道理的,都是成年人,做事可要负责的。”王玲有点火了。
“负责就负责,我会赔给你10万元的违约金。但房子我是坚决不卖了,不好意思了。”说完房东就挂了电话。
原来,“新政”之后,房东的朋友都在紧急抛售房产。一个相熟的中介人员告诉他,现在已经没什么人买房了,他们的收入已经降了近10倍,房价眼看就要跌下来了,让他赶快把房子卖了。而他的妻子也天天抱怨他为什么不在房价最高时卖房,那样可以多赚60多万元。在多方外围因素的刺激之下,“新政”第二天他就挂牌出售了。
然而,挂牌之后,他想来想去都觉得不对劲,按道理北京的房子属于绝对刚性需求,下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上网查了一下近期跌幅较大的几个城市,都是像三亚这样的旅游城市,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几乎没有波动。这时他想起一个政府部门朋友的“忠告”:“(政府)很有可能将北京的房子升到5万元每平方米,10年工作不如一年买房啊。”
“本身这套房就是我投资用的,人家投资房产都能挣百万、千万的,我这样抛了太冤枉了,反正我坚信北京的房子绝不会跌,所以我劝你要买早点买,早晚会涨上去的。”房东告诉王玲。
临走时,房东拿出10万元现金递给王玲:“您可再别打我这套房的主意了啊。”第二天,王玲打电话给广州的中介,受到房东的影响,她也决定不卖那套房子了。不过得到中介的回答是:“您这套房想卖也卖不出去,大家都去买降价的房子了,您还是考虑降点儿吧。”
买房买来了一笔意外之财,卖房换回一脸尴尬。王玲不明白这市场到底怎么了,她觉得自己很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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