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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010年4月28日A18版、4月29日A56版刊登的“曙光(国际)整形美容”广告中的抗衰老专利技术,经福州市知识产权局查实,该广告所述的技术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相关专利权。因广告部工作疏忽,特此告示。
东南快报社广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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