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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路透社报道,4月23日坦桑尼亚国会通过新的《矿业法2010》。根据该法案,政府对黄金等矿产品的征税税率由3%增加到4%,并且规定在今后的采矿项目中政府应拥有股份,且矿业公司应该在达累斯萨拉姆股票交易所上市;坦桑尼亚将不再向外国公司发放新的宝石开采许可证,但与外国矿业公司的现有协议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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