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当前引进人才房价高企的瓶颈问题,再造孔雀东南飞优势,打造人才“宜聚”城市,4月29日下午,市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问题。
会议指出,人才是决定深圳未来发展的关键所在。最近,国务院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问题作出了整体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当前,我市低收入户籍家庭住房保障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即将颁布实施。在这种背景和条件下,从深圳的实际出发,无论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还是切实增强我市对广大海内外人才来深创新创业的吸引力、承载力、影响力,都要求我市及时将住房保障重点转向面广量大的各类各层次人才,组织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干事有舞台、安居有保障的人才“宜聚”城市。
会议通过的《决定》,明确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主要原则,即“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强调要重点面向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和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问题。
《决定》还对解决各类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安居问题、建立健全人才安居工程的运行机制问题都提出了明确具体政策;特别是对如何完善监督机制,使人才安居工程成为公开、透明、廉洁、规范的阳光工程提出了具体措施。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人才安居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科学规划、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加快实施,着力解决人才安居问题,全面缓解人才住房困难,不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营造有利于集聚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据悉,市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决定》的配套实施办法,不久就可推出。
人才安居工程主要内容
杰出人才
领军人才高级人才中初级人才
指“院士级”人才、获得国内外公认重大奖项第一成果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待遇:可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深工作居住满10年,或做出突出贡献在深工作居住满5年的,产权赠予个人。
领军人才
主要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待遇:可免租入住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150平方米购房总价50%额度的购房补贴。
高级人才
指副高职称以上及相当层次的骨干人才。
待遇:凡新引进且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正高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0周岁以下,均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2000元和1500元的租房补贴。
中初级人才
指面广量大的国内外全日制高校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
待遇:其中博士在35岁以下、硕士30岁以下、学士25岁以下的,凡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凭所签工作合同等资质材料,可先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1000元、500元、200元的租房补贴。
凡有深圳户籍的高、中初级人才,在深圳工作居住满3年后,均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购买售价低于市场商品房房价的安居型商品房。除购买安居房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住房补贴的高、中初级人才不受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