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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质监局决定科研成果最高奖励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9日 18: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四川绵阳质监局作出决定,奖励在绵阳质监系统技术机构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奖励达10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质监局“科技强检、人才兴检”的总体工作思路,促进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技术机构快速、高效、科学和又好又快地发展,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绵阳质监局制定了《绵阳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技术机构科技发展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从资金筹措、奖励范围、等级和申报程序上都做了明确规定,对获得国家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省科技厅、市科技局颁发的技术成果奖的单位最高可获得10万元科技成果奖金;对个人获得高级工程师、高级检验师及相应资格证书的奖励3000元;同时还对向国家科技部申请科研项目立项的,奖励5万元启动资金;向国家质检总局、省科技厅申请科研项目立项的,奖励2万元启动资金。

  此奖励基金的出台,将极大鼓舞技术机构的科研热情,调动技术机构在职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助推技术机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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