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国务院: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 执行高差别电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9日 11:5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4月29日消息(记者冯雅)国务院昨天召开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落实细则。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提出了八大措施:一是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比如今年要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箱、造纸53万吨。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暂停项目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对未完成任务的企业,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另外,要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不再审批、核准、备案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国家今年还将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中央安排833亿元,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以及污染治理等建设。各地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要向能直接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项目倾斜。

  会议提出,今年要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加强用能管理。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取消一些地方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的电价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高差别电价。到2010年底,全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要达到95%以上,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2010年公共机构能耗指标要比去年降低5%。

  会议表示,将继续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全面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节能电机,推广节能灯1.5亿只以上,东中部地区和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国家有关部门将坚决查处违规乱上项目、严重浪费能源资源和污染环境等行为。

  会议表示,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省级政府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