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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率先上调存量房贷利率 被指过河拆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9日 11:4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4月29日消息(记者梁盛)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1时20分报道,中行率先宣布上调存量房贷利率,连日来引起业内人士的热议。有房地产专家表示:上调存量房贷利率,这是“银行在明目张胆地过河拆桥、兔死狗烹”。

  中行上调存量房贷 受影响客户人数不多

  现在与中行约定了“利率优惠期限”的客户,将首当其冲成为中行此轮动刀的对象。这部分客户人数占据的比例可能没有之前预期的那么广泛。

  以广州市场为例:中行与客户之间的房贷合同除了一般的合同之外还存在另外两种情况:一种是从去年一季度开始,中行总行下发房贷合同补充协议的通知,设定房贷利率优惠期为2年,到期之后的利率再进行新的调整,部分享受优惠房贷利率的客户签署了该协议。另一种情况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下发的新的房贷合同文本,其中也明确规定房贷利率优惠期限为2年,到期后利率再进行新的调整。这种新版合同在包括广州在内的不少分行都未执行。所以在在广州市场上,“多数客户都没有与中行约定利率优惠的期限”。这部分客户的人数并不多。

  房地产专家评论银行过河拆桥

  房地产专家肖文晓表示,2008年国家为了救市,出台了针对首次置业者的7折房贷利率,鼓励住房消费。2010年,随着楼市调控风声渐紧,7折房贷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就在2009年买房者庆幸自己可以享受7折利率时,中国银行就率先对该群体动刀,上调存量房贷利率,这是“银行在明目张胆地过河拆桥、兔死狗烹”。

  肖文晓认为,按照之前在特定时期出台特殊政策鼓励合理住房消费的政策精神,在置业者没有出现违约或隐瞒真实置业情况的条件下,银行是没有理由收回这一优惠政策的。即使商业银行因此产生亏损,也不应由老百姓买单。

  中行表示之前都有约定,所以并不是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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