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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海林评]经适房乱像根除 管住入口不如改变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9日 10:15  中国广播网

  【事件】南京市房改办日前公布了该市首起经适房违规申购案例,并已依法收回房源。【南京公布首起经适房违规案例 已依法收回房源】

[叶海林评]经适房乱像根除管住入口不如改变制度

  中广网北京4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9时55分报道,南京相关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这起经适房违规申购案例重,房子的原申购人在4年以前以“公房拆迁,无房居住”为理由提出经适房的申购,并提供了相应的申购材料,经过审查合格,获得了一套经适房。中国之声特邀观察员叶海林作如下点评。

  叶海林:关于经济适用房如何加强监管有两个原则。一个是经济适用房的骗购不能仅仅收回了事,这样对骗购者是没有约束力的。第二,房子和其他的商品不一样,如果你要把房子租给别人的话,一般人会希望立一个合同或文本,一个如此昂贵的资产,很少有人觉得凭着一句话的事情。既然是出租就往往会有中介方的问题,那么要堵住经济适用房的出租渠道,实际上管住中介提供这种服务,这是非常关键的。我们要想办法让中介公司承担风险,如果中介公司擅自在经济适用房的出租过程当中提供担保或者提供便利服务的话,要惩罚中介公司。把中介公司把这个环节打出去,可能会显著减少经济适用房的出租行为,因为谁也不想为一个月几千块钱出租房的收入冒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风险。

  实际上,对于经济适用房来说,主要有结构性的问题。它中间有产权的转换和法律空间,也就是在拥有一定年限以后,可以把它转化为一个合法的完全产权房。这个制度实际上有很大弊端。如果这个制度不加以改变的话,想改变经济适用房的乱象很难。正是有了这个制度,才会使很多人原本不应该享受经济适用房的福利待遇,却要想尽一切办法,挤进经济适用房的行列当中去。至少五年以后,经适房的性质一变更,把它一出卖可以赚到一大笔钱,这是经济适用房乱象的一个根本。如果这个根本不能改变的话,很难彻底解决经济适用房的问题。

  我们现在监管手段主要是管住入口,我们希望加强监管,使不合格的人能够挑出来,还不如从根本上改变这个制度。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就是经济适用房,永远不可能成为完全产权房。如果这条规定出台,任何单位不给经济适用房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话,就会使得这些逐利者不会进入经济适用房的领域。因为毕竟为了谋取这点租金去购买一个经济适用房,其实是不划算的,有钱人买经济适用房主要是为了以后把它卖掉。堵住这条路,对于经济适用房乱象的根除会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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