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刘畅报道 26日,财政部联合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以下简称“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并对上市企业规定了实施时间表。对此,普华永道负责人表示,该指引使得两年前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具有了操作性,将促进上市企业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提升。
本次发布的配套指引分为三部分,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同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非财务报告方面重大缺陷也予以披露。
五部委计划分阶段逐步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首先实施,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实施,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