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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夏菁)昨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转发了《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办法》,改变过去拆解企业无补贴的情况。
办法规定,包括福州在内的试点省市可根据拆解企业实际拆解处理完成的以旧换新旧家电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对2009年6月1日以来消费者交售的以旧换新旧家电完成拆解处理的,予以拆解补贴。
福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办表示,截至昨日,旧家电回收数量达到245169台。上述新增补贴将有利于调动拆解企业的积极性,减轻回收企业库存压力,加快回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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