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听取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表示,进一步完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研究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镇违法高速驾驶机动车竞逐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并提高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刑(根据现有刑法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孟建柱表示,针对事故高发、多发态势,对酒后驾驶、使用假牌假证、违法高速驾驶机动车竞逐、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研究增加拘留处罚措施,提高财产罚、资格罚幅度。中欣
被枪决
南平砍杀小学生案凶犯
昨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0年3月23日发生在南平实验小学门口的郑民生杀害多名小学生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随后对罪犯郑民生执行枪决。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郑民生因恋爱多次受挫,图谋报复泄愤,竟迁怒无辜,选择在学校门口行凶,持刀连续捅刺,致8名小学生死亡,5名小学生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核准被告人郑民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郑民生,男,1968年生,福建南平人,中专毕业,未婚,原马站社区诊所医生,2009年6月辞职。3月26日,郑民生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由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侦查终结,以郑民生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延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延平区人民检察院于同日转至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月27日,南平市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月8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郑民生上诉提出:其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系女青年叶某散布有损其声誉的言论,并对其陷害,应对叶某追究责任,请求二审法院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4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