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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初裁美国肉鸡存在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9日 02:0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胡红伟)昨日,商务部公布对美国白羽肉鸡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步裁决,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补贴,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据悉,本案是我国首起对进口农产品发起的反补贴调查。

  据此,自2010年4月3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时,应依据初裁中确定的各公司从价补贴率,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美国应诉公司被裁定3.8%-11.2%不等的从价补贴率,未应诉公司从价补贴率为31.4%。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昨日对此表示,从美国进口的白羽肉鸡产品数量占我国总进口量的70%以上。应国内产业代表中国畜牧业协会的申请,商务部于2009年9月27日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金额超过7亿美元。长期以来,美国政府对白羽肉鸡产品饲料作物玉米、大豆提供的大量可诉性补贴,使美国白羽肉鸡产品在我国市场上获取了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对我国白羽肉鸡产业造成了损害。

  记者昨日从中国畜牧业协会了解到,第二届中国白羽肉鸡产业发展大会5月举行,我国白羽肉鸡企业较多,且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品牌集中度高,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但近年来由于受低价进口的白羽肉鸡产品倾销、全球金融危机和疫情的影响,出现了鸡肉国内消费不畅,出口市场受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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