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邹建锋■朱敏江
“海宁的国资体制是‘市政府(市国资委)及授权的市财政局、市资产经营公司——国资营运公司和其他国有公司——各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和市级其他国有公司的对外投资企业’这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经营管理和营运机制,达到了相互制约、运作规范的预期目标。海宁这种模式在浙江省县级市中比较有特色,获得了上级国资监管机构的肯定。”近日,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这样介绍。
据了解,地处东部沿海的海宁市是民营经济大市,国有资产的规模在全国县级市中较为领先。截止到2009年底,海宁国有资产总量达117亿元,比上年增长23%,其中企业国有资产94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3亿元;市级国有企业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两家,国有净资产逾3亿元的达7家。
如何才能有效监管和运营这些国有资产?海宁市财政局国资综合管理科科长孙伟告诉记者,2009年9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和推动符合县域经济发展特点的县级国资监管有效方式。
“从全国来看,县级国资管理尚未形成统一的模式。以浙江省为例,就有‘国资局——国资公司——企业’三层国资监管架构的‘义乌模式’,也有‘国资总平台——营运公司——承资企业’的‘海宁模式’。一些地方国资甚至还处于分散经营、各自为政的状况。随着国有资产的不断增长,摸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国资体制非常重要。”孙伟说。
据介绍,海宁市自2005年以来在财政局和资产经营公司的统筹运作下,先后分行业组建了工业资产经营公司、商贸资产经营公司、水务投资集团、城投集团、交投集团等五大公司(集团),分别对工业类、商贸类、水务类、城市基础建设类、交通项目类国有资产进行国资营运和滚动开发。
该市还根据“统一权属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出租经营”的思想,统一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划归市政府授权的国有公司进行集中管理,使全市机关办公用房在明晰产权、整合资源、调配使用、阳光操作等方面实现了突破。
随着海宁市国资结构的调整和运营平台的优化,海宁市国资质量明显提高,保值增值效应明显。
据了解,近年来海宁市国资监管部门以国企为平台,通过资本运作,为当地成功引入市外资金28.7亿元。其中,2009年4月成功发行12亿元09海宁国资债。该债券信用等级AA,在浙江省同级别发债主体中最高,债券利率5.50%则在同级别、同时期企业债券项目中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