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陈毅聪
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局长王晓齐近日表示,为加大对央企非主业投资的监管力度,遏制企业投资冲动和盲目投资的倾向,国资委近期正筹备出台《中央企业战略指引》和《投资风险管理指引》。此前,国资委已要求大多数央企退出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但是,地方国有企业投资是否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却鲜见提起。
事实上,地方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不逊于央企,仅仅省级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就超过10万亿元,若算上市级、县级国企,总资产可能达到20多万亿元。与央企相比,地方国企涉足营利性垄断行业要少一些,但同样面临着盲目投资、盲目做大、过分多元化、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等问题。由于地方国企数量很多、信息较不透明,这些问题可能比央企还要严重得多。况且,我们没有听说地方国企像央企一样被明确限定各自的主营业务范围,也没有看到省市级国资委要求它们退出非主业投资,甚至有不少地方政府本身就是地方国企盲目投资做大的背后推手。
在理论界看来,赞成保留国有企业的理由主要有四:首先,一些自然垄断行业、外部性溢出的公用事业行业、军工行业必须由国有资本来掌控,如电网、地铁等;其次,一些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需由国有资本主导,如石油、电力、稀有矿藏等;第三,一些新兴产业,如高科技、新能源等,可由国有资本来引导;最后,在国家宏观调控过程中,对国有企业进行精确地“指导”,可补充市场调控手段不足。该理论对错姑且不论,纵使它是对的,很多地方国有企业也沾不上边,无法从中找寻到存在的理由。以房地产行业为例,地方政府从事土地整理、储备还可理解,地方国企从事房地产开发,甚至是保障性住房的开发,都没有什么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按理说,地方政府及地方国资委需在出资人(股东)的框架内来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但在现实当中,地方上可能对企业的行为管得过多,手伸得过长。表面上看似乎有些矛盾,地方国企被严管下,应该会减少盲目投资、盲目扩张。实则不然,恰恰是地方政府经常在要求、命令地方国企四处投资、迅速扩张。有些地方国有企业已经成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一分子,投资活动超过其自身的承受能力,项目投资来源大多依靠贷款,甚至是一些短期债券,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债务风险不断加大,但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导致产能过剩现象严重。
眼下,国资委正筹备出台《中央企业战略指引》和《投资风险管理指引》。建议把这些指引以及央企主业限定的做法推广到全国的各级国有企业。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表示,国有企业应该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逐步地、稳妥地退出。这里的国企显然也包括地方国企。把这句话传达给各级政府及地方国资委也很有必要。否则,国进民退的故事还有可能继续上演。从经济稳定、金融安全的高度,我们也有必要高度重视地方国有企业的问题。地方国企监管得好、经营得好,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就不会有大的困难,毕竟有一大笔国有资产为后盾;反之,地方政府还可能承担上一些隐形债务,比如地方国企的职工安置成本、地方金融企业的贷款坏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