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明祥 卢勇
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江苏民营企业在扩大就业、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光彩事业,公益慈善捐赠,参与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江苏的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最近,江苏省工商联、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对全省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认知进行了广泛的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8000份,回收7025份,回收率87.8%,其中有效问卷3463份,有效问卷占回收问卷的49.3%。调查表明,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行动,来自于对这项活动的广泛认知。
对“企业社会责任”具有广泛的知晓度
知晓度是证实社会责任理念和行为对企业影响的一个重要指标。调查结果表明,有超过85.2%的民营企业称,在本次问卷调查前就已经知道“企业社会责任”。获知“企业社会责任”的渠道,有近60%的企业表示是媒体宣传和公共事件。这表明,媒体和公共事件超过了政府与行业的引导和推动,
成为企业社会责任广为传播的重要推手。
公益活动多半出于自发
民营企业从事公益活动,常常被认为是企业的跟风、自我炒作和出名之举。但关于公益活动原因的调查表明,有50.3%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完全是出于自发,不图特定目的;即便有21.4%的企业家认为,履行社会责任是由于企业因此可以出名,但这也是企业品牌建设的一个途径,而带有品牌建设目的的社会责任履行应该得到提倡和保护。由此可见,71.7%的企业对从事公益活动抱有正确的心态,认为公益活动可以使企业自身和社会双受益。从企业实践和当前社会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看,企业从事公益活动被当作是重要指标。
认为遵章纳税、善待员工是最能体现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
在对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途径方面,调查设计了遵章纳税、善待员工、扶贫济困、积极参与公共事件处理、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善待商业伙伴、善待自然等八个方面。调查表明,在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民营企业认为遵章纳税、善待员工最能体现企业社会责任,其比例均数分别为67%、64%。遵章纳税是企业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善待员工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履行好这两大责任,既是为社会创造财富、繁荣经济的重要途径,又是为国家分忧、为政府分忧,减轻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的需要,因而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同时,做一个守法、有德、诚信的企业公民,正成为民营企业的共识。相比较而言,最能吸引社会公众眼球的“积极参与公共事件处理”和“扶贫济困”两项,其所占比重并不十分突出,该结论与公益活动多半出于企业自发的结论相一致。这表明,当前江苏民营企业还是很愿意埋头做事、不事张扬的,它们具有乐于奉献的精神;企业社会责任目前仍在基本层次上发展,这与民营企业整体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因而其发展是健康的。调查结果告诉我们,评价一个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愿、能力和水平,不能单纯以企业从事公益活动的资金额作为指标,也不能单纯以此作为宣传报道的主要依据,更不能以此来评选社会责任企业。否则,将是对整个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误导甚至伤害。
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是排在前位的企业社会责任的不良表现
根据企业社会责任内涵,针对当前与企业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以及企业备受社会诟病的一些不良行为,问卷设计了12个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不良表现: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不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不善待员工、商业贿赂、拖欠贷款、用工招聘存在歧视、虚假财务信息、污染环境,结果表明,江苏民营企业依次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排在企业社会责任不良表现的前三位,占比分别达到了39.4%、22.4%和13.1%,三者之和达到了74.9%,超过了其它9项的占比之和。这三者,正是为全社会广泛诟病、或干扰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罪魁祸首。在最能体现企业社会责任的选项中,仅遵章纳税一项就占到了62.3%。
对跨国公司输入“社会责任”予以积极的评价
关于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提出社会责任要求,学界和实业界一直众说纷纭。悲观者认为这是一种新的贸易壁垒;乐观者认为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那么江苏民营企业对此持何种心态?调查表明,有接近43.1%的企业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有10.9%的企业认为,跨国公司输入“社会责任”虽然是不公平的,但确实是必要的,因此有54%的企业至少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必要的。与此相对应,只有1.6%的企业认为,跨国公司提出社会责任要求,只是增加了中国公司的压力。所谓跨国公司提出社会责任要求是“新的贸易壁垒”,只有13.3%的民营企业对此表示认同。
这说明,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正在得到企业的广泛认同。它既是企业的宗旨和经营理念,又是用来约束企业内部包括供应商生产经营行为的一套管理和评估体系。
对行业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本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评价存有差异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现状认知来自企业和社会两个方面,问卷从企业社会责任现状、行业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和本企业社会责任现状三个角度进行了调查,得出三点结论:一是江苏民营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整体评价一般,没有高估社会责任的现状;二是一些企业高估自身的社会责任现状,认为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现状高出企业社会责任水平;三是关于社会责任现状评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是行业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本企业社会责任。
上述结论不难发现,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与公众感知基本吻合;与此同时,企业总是倾向于高估自身社会责任的努力和水平,这是缘于企业比较看重社会责任,并在作出自身努力,而且希望这种努力能得到肯定。
(曹明祥:江苏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卢勇:江苏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南京信息学院副教授)(28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