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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重拳下楼市博弈加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8日 00:04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 任芳 叶建平

  二套房贷首付50%以上,加快研究调节房产收益税,探索“综合评标”的土地出让方式,明确保障性住房比例……本月中旬房控新政密集出台,市场各方博弈激烈:杭州楼市量价齐跌,武汉成交量急剧上涨。这轮被称为“迄今最严”的调控措施将如何改变楼市格局?各方看法不一。

  信贷“猛药”能否击退炒房客

  2006年首次启用房贷措施后,楼市反应立竿见影,5月将房贷首付比例提至30%,商品房价涨幅逐月回落。但从年底开始,一批炒房客“入市”,房价开始新一轮上涨。本轮调控政策提出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这些信贷“猛药”,能在多大程度上击退炒房客?

  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会员李明认为,当前七成购房者是投机需求,其中六成是靠贷款炒房,房产新政将有效打击炒房行为。我国人多地少,应该长期执行差别化的房贷政策。湘江伟业董事长方明理谈到,房贷新政只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机需求,但也打击了部分刚性需求。广大中等收入阶层对首付比例及利率极度敏感,然而对于一些资金充裕的投机者而言,新政只是增加了他们的投机成本。

  眼下,相关部门还需对一些“暗度陈仓”式的投机加强监管。例如首付提高了,买卖双方联袂虚假抬高合同金额以获得足够贷款;房贷关闸了,一些人趁鼓励消费贷款之机,用已有房产抵押申请装修消费贷款炒房。需要注意的是,有关政策不要误伤“刚性需求”者,加大首次购房者的负担。

  税收措施将如何出台

  2005年开征二手房交易营业税,2007年重申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此前楼市调控的主要税收举措。加快研究制订“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则是本轮调控新提法之一。具体的税收措施将以何种方式出现?模拟征收多年的“物业税”,重庆市提出针对高端商品房拟实行“特别房产税”,上海等城市正在研究开征“房产保有税”,成为各方热议的焦点。

  华讯商业地产俱乐部顾问高东旭认为,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征收50%到80%的二套房销售所得税,抑制投机效果明显。我国住宅领域的税收政策存在税种单一、力度薄弱等问题,应该在现有营业税基础上,开征二套房交易所得税,重点加大多套房投资收益的税率。至于物业税,征收对象应集中在豪宅消费领域。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谈到,就目前房地产市场现状而言,适时在房产保有环节征税,是当务之急。比如推行物业税改革就是一个很好的“时间窗口”。从几年的模拟征收试点看,开征这一税种具有可操作性。

  在征收高额物业税和交易所得税的国家,炒房者获利甚微,楼市投机难成气候。开征房地产保有税被认为是房价调控的“杀手锏”,其征收有可能使楼市投资“无利可图”。

  住房“双轨制”还有多远

  高房价下,专家呼吁建立由政府保障与市场供给并举的“双轨制”住房供给体系。在中央强调住房是民生问题、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背景下,本轮调控只是力度的加大,还是为“双轨制”的运行奠定基础?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谈到,有关土地出让方式的改善、税收政策的研究等措施,正在为逐步建立“双轨制”住房市场体系奠定基础。

  高东旭说,通过房价的调整和外部政策环境的调节,难以完全解决我国住宅市场体制性缺陷。打破单一的商品化为主体的市场结构,建立分工协作的“双轨”体制,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建设的根本任务,这些靠调控政策是难以解决的。当前,住房保障法尚未出台,相关的制度体系还未建立,谈“双轨制”还为时尚早。

  从已经出台的措施看,有些仍属于权宜之策。近期有关“基本住房保障法”已开始征求意见的消息以及重庆市2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建设规划的公布,令公众看到了住房“双轨制”端倪。

  重拳之下房价走向何方

  我国房价自2003年以来持续上涨,数轮调控使房价在一定时间内趋于平稳或下滑,但随后又启动新一轮上涨。那么,本轮调控将在多大程度上改变房价走势?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谈到,房价被打下去的可能性不大。首先,开发商资金充裕,七成房地产上市公司现金流超过100亿元。其次,调控措施落实难度大,例如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涉及多方利益博弈,决策和实施难度不可低估。再次,土地由地方政府垄断供应,新政策只提探索新的转让方式,没提改变土地供应主体。

  深圳大学国际金融所所长国世平认为,税收政策一旦出台,房价下跌局势就会形成,直至房价回归理性,但调控政策关键在于坚持。

  目前,房价涨势已有所缓和,市场观望情绪明显,随着后续配套措施的出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目标有望实现。当务之急是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增加住房供给,这比讨论楼市“拐点”是否到来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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