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魏珍妮报道
200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决策,这已经成为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0年工作重点,也将是“十二五”规划的关键内容。
“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化水平预计超过50%,进入城市社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仍将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趋势不会改变。
日前,在中国城镇化发展战略研讨会上有专家建议,中国城镇化的重点应从“关注速度”转向“关注质量”,城镇化以保持年均增长0.7至0.8个百分点的速度较为适宜。
国家住房和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在“中经求是论坛上”表示,在未来发展过程当中,要注重大城市对于区域经济的引领和辐射,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更加注重中小城市在稳定就业等方面的作用。
城镇化质量的内容中,就业岗位的增加意味着提供了更多更稳定的工作机会,这对人口向城镇流动是最具吸力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可以降低人民在城镇中生活风险,对人口的吸引力也不言而喻。
“跨省区的农民工户籍制度解决应该是最难啃的骨头。”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建议道,鼓励地方政府解决外来务工人员户籍问题,国家可以采取一定的政策激励,比如,接纳一个跨省劳动力可以给予输入地一定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要解决新移民的定居问题,可以发展小城镇与中小城市。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要加快以身份平等为目标的户籍制度改革,降低农民的迁移成本;要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培养专业农民。
从整体上来看,要建立核心产业,使工业企业可以通过资本的转移,减轻其对原属市土地的巨大依赖;要注意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避免我国当前大部分城市摊大饼式的无限膨胀和土地的低效利用。通过资本的转移,缓解城市的空间压力、人口压力,进而对减少管理压力、环境压力、能源压力等起到积极作用。
也就是说,在城镇化进程中,质量的提高要注意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要素流动等方面在推动城镇化发展中的调节作用;同时,政府在城市发展的布局规划、土地的合理使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有意识地进行管理,并且对城镇化进行适当的宏观调控,避免走发达国家在城镇化过程中走过的许多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