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武汉:“谢绝自带酒水”行规出台5日便被废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7日 13:50  中国广播网

  在社会舆论一片哗然中,武汉餐饮行业协会、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和武汉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刚出台5日的“餐饮企业有权接受或谢绝餐饮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的新规定便被废止。26日,武汉餐饮行业协会出台新的《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试行)明确规定,“对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的,提倡免收服务费”。

  4月21日,武汉餐饮行业协会、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和武汉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共同发布了《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该《规范》明确规定,餐饮企业有权接受或谢绝餐饮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有权对消费者自带的酒水和食品收取相应的服务费。“谢绝自带酒水”因此从潜规则变身“行业规范”。

  26日新出台的《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删除了原来的说法,新《规范》规定,“对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的,提倡免收服务费。餐饮经营者若收取服务费,应明码标价,并事先告知。”

  与5天前发布的《规范》不同,新版本的《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规范》仅以武汉餐饮行业协会发布,而上次则由武汉餐饮行业协会、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和武汉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共同发布。新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实行。

  21日,武汉三家协会出台有“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后,立即引起舆论关注。中消协、湖北省消协等单位均表达对此事的高度关注。消费者也认为,规定餐饮企业有权拒绝顾客带酒水是让行业潜规则、霸王条款合法化。

  还有媒体评论认为,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对明显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业行为,不仅不站在消费者立场严加审视,反而以企业利益维护者的面目出现,凸显其职能定位扭曲。媒体质疑,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到底保护了谁?(记者余国庆 徐海波)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