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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青海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加强价格自律告诫书,要求属市场调节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经营者在经营中不得趁灾害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以及利用其它手段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经营者不得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不得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等。不遵守相关规定,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从重从快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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