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抽样调查,一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支出为3388元,同比增长14.1%。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转移性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增幅较大。
服务性消费增长14.4%。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584.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8元,增速快于消费支出3.4个百分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达22.4%,高于上年同期0.7个百分点。转移性支出增长19.2%。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支出459.4元,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为13.6%,支出额在家庭总支出中排在第二位。其中,人均捐赠支出为366.8元,增长23.8%,占转移性支出的比重为79.8%。社会保障支出增长30.8%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社会保障支出269.7元,增长30.8%,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为8%。
(大连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