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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规定可携带的35种边民互市贸易商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6日 11:45  商务部网站

  据越南《经济时报》4月24日报道,近日越南工贸部下发了2010-2012年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的10/2010/TT-BCT号通知。允许越南边民以互市贸易方式进口产自接壤国家的35种商品。其中,13种农产品为:河鱼、鱼干、蔬菜、鲜果、干果、稻米、玉米等;另外还有水泥、煤炭、成品油、油气、化肥、天然橡胶、学生书包等其他商品。通知规定边民每人次携带的上述免税商品总值不能超过200万盾,有效期自2010年6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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