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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有权“谢绝自带酒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5日 04:09  东南快报

  事件

  日前有媒体报道武汉将“谢绝自带酒水”写入餐饮行规,引起强烈反响。随后国内几十家网站转发本报报道后,中消协、22城市消费联盟致电武汉消协,表达对此事的高度关注。其中,中消协对于餐饮行业谢绝自带酒水行为的态度持反对意见,并认为餐饮业提供配套服务不应再另行收费。

  一时间,被称为消费者“娘家”的武汉市消协,遭到众抨击。

  进展

  武汉餐饮协会等机构正在紧急修改《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修改结果将于下周公布。

  大家说

  推出行业规范无须听证等程序,但是由于事关消费者权益,行业规范发布前还是应该广泛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像“谢绝自带酒水”这样的“规范 ”不公开、不透明,也不得人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

  这明显是带有强制性搭售商品的做法,暴露出酒店经营者牟取暴利的实质,也是对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的一种侵犯,不仅“霸王条款”,还管得太宽了。——晋江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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