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牌需4份证明
一、车主个人身份证明(市民个人身份证或暂住证)
二、车辆来历证明(即购车发票,如车主发票已经丢失,可在社区开具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三、产品合格证明(电动车合格证)
四、验车单(民警检验合格证明)
本报讯(记者 肖彬 刘彬 通讯员 晋交巡 文/图)明天就可以上牌了,上牌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呢?昨日,记者从福州警方了解到,四城区的报牌点都已经建好了。昨日,本报记者前往晋安区电动自行车报牌点为您探明上牌的细节。
昨日下午,在晋安区电动自行车报牌点的大门口,摆放着两部电子称。“是不是符合规定,群众自己称下,心里有数,符合标准的可以排队等候验车上牌,如果不符合规定的,就不用排队了。”现场负责上牌的民警告诉记者。
如果市民给自己的电动车称重符合规定,那么可以把车辆推到等候区然后去取号,边等候车辆检验,边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
警方介绍,车辆检验主要有4块内容,外观车辆必须带脚踏板、车重不超过40公斤、轮胎直径不超过54毫米、电压不大于48伏、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千米/小时。
在检验车辆时,车主可以把车辆停放在等候区,人可以手持号码在旁边休息,当工作人员呼叫号码时,市民可以拿手中的号码把车辆推向验车区。所有项目检验合格后,民警会在验车单上签字盖章确认车辆已经合格。市民可以拿着盖着章的验车单到窗口办理上牌事宜。
上牌流程
↓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
↓交验车辆
↓窗口业务受理
↓缴纳牌证费用
↓领取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
四城区报牌点
鼓楼区:河南新村小区西二环门口往南的空地上
台江区:学军路100号
晋安区:晋安交巡警大队内(晋安区福兴投资区双福路33号鼓山派出所旁)
仓山区:金山文体中心(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