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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抵押嘉兴2年试验路 暂难大范围推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3日 22:16  21世纪经济报道

  在各地不断传出试行“排污权交易”和建立“排污权交易所”时,与之相关的金融创新产品排污权抵押,自2008年9月发端于浙江嘉兴银行梅湾支行后仍少有跟进者。

  “现在有很多金融机构也有意向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但推广需要建立在一个有法可依、有方可循的基础上,否则盲目开展将不利于风险控制。”日前,嘉兴银行梅湾支行行长杨爱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

  作为国内排污权抵押先行者,嘉兴银行在当地政府主导下,试图探出一条环境金融新路。据杨爱华介绍,从2008年9月业务开办以来到2010年4月14日,嘉兴银行排污权抵押贷款客户总授信额达到3240万元,贷款额为1330万。

  但由于排污权指标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交易、全国性统一交易及排污权抵押相关法规缺乏等,嘉兴银行排污权抵押仍处于“示范”阶段。如排污权抵押贷款的规模还很小——其贷款额仅占嘉兴银行总贷款规模的千分之一左右。

  “这一局面恐怕将维持一段时间。”广东发展银行、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资深研究人员黄岱对本报记者表示,排污权抵押贷款暂时难以在全国大范围推广。

  “只占总贷款规模千分之一”

  排污权抵押贷款这一金融创新,在嘉兴已践行了近2年。对其发展前景,从本报记者采访获得的信息看,面临着两大隐忧。

  即排污权“价格发现机制”缺失而使排污权不能迅速变现;无法预计处置抵押物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

  “排污权交易在嘉兴带有浓重的政府色彩,虽然有排污权指标拍卖方式,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二级市场——即在交易所进行自由交易。”黄岱称,由于目前嘉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二级市场,因此不存在“价格发现机制”(即指在确定的区域内通过市场公开、规范的竞争交易,最终形成一个真实的反映社会供求的权威性价格),排污权不能很迅速地进行变现,流动性不强。

  对此,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胡涛也有相同的看法。

  “试点的地方都是由环境部和环保协会撮合,是交换不是交易。”胡涛称,交易要多个买主和卖主形成均衡价格,而交换是两者之间的价格,是政府指导价。

  由于排污权不能迅速变现,如果贷款到期不能归还,即使当地环保部门承诺回购,银行仍很担心。

  “这个业务从开始做到现在,还没有发生过风险,如果企业无法归还贷款,就要处置抵押物。”杨爱华对记者表示,现在还没有过处置抵押物的经验,也就无法预见处置抵押物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

  可能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嘉兴银行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一直比较小心。嘉兴银行总贷款规模有100多亿,即其贷款额仅占嘉兴银行总贷款规模的千分之一左右。

  银行揪心事:

  政府回购如何保证?

  对于任何一项金融创新,控制风险都是银行首当其冲的命题。记者采访发现,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有一件心事横在嘉兴银行操作者心头。

  即是如果排污权价格下跌,银行将遭受损失。

  “这种创新金融产品从一诞生开始就有点先天不足。”嘉兴银行梅湾支行行长杨爱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对排污权抵押权利的认可,迄今为止在法律层面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不像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等,土地使用权与个人房屋作为抵押物的法律有效性有明文规定。

  为此,嘉兴出台了相关政策。即在嘉兴市环保局通过市政府确定排污权的抵押登记机构后,排污权作为抵押物的权利在当地获得了认可。

  对于排污权价格下跌的银行风险,嘉兴环保部门给出了承诺,即COD(化学需氧量)排污权,实行6万元/吨的承诺回购价。

  但对“环保部门履行回购义务”这一项,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提出质疑:“当地环保部门如果把出售排污权获得的资金花出去了,用什么钱回购?光凭承诺是没有用的,要看偿还能力和回购的能力,否则领导换人了怎么办?”

  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嘉兴市环保局副局长沈跃平,他表示,“回购”是在嘉兴市人民政府出台的一个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不会因为哪个领导调离岗位就会停止。

  “首先,抵押贷款的量本身并不大,排污权抵押贷款客户主要是中小企业。”至于环保部门有没有那么大的回购资金量来确保排污权贷款无风险,沈跃平表示,在总量控制的条件下,排污权指标将比银行贷款要紧缺得多,拍卖价格一定会高于8万元/吨的指导价格。

  推广尚需时日

  相对先行者们要解决的上述细节问题,排污权抵押试点推广则是更长期的话题。

  “目前排污权抵押贷款难以跨试点区域进行大范围推广。”黄岱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即目前还没有形成全国性统一的交易市场;大、中银行对相关业务缺乏兴趣。

  “最根本的地方在于,国家在宏观战略层面给予重视,形成一个全国性统一的交易市场。”黄岱称,“现在各排污权交易试点都在各省内进行,不像证券市场那样,有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可以在全国进行买卖。这是基本的保障,否则相关业务肯定只能局限在试点地区。”

  黄岱分析,由于缺乏统一市场,目前与排污权交易相关的创新类金融产品只能是排污权抵押贷款,至于其他的创新金融产品,比如期货、期权等,只能等待全国性统一的交易市场发展后才能开展。

  另外,黄岱指出,大、中银行对这样的业务不太看得上眼,一笔排污权抵押贷款的数额可能就只有几百万,对于大、中银行来说消耗的人力成本比较高、过程繁琐、缺乏规模效应,收益不高,因此不会很在乎这样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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