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丰田终于就汽车召回一事对中国消费者做出让步。昨天,一汽丰田已接受了浙江省工商局与浙江省消保委的部分要求,承诺对今年召回的RAV4浙江车主补偿经济损失,并将在召回期间为车主提供代步车。
一汽丰田在提供的相关解决办法中表示,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一汽丰田同意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对已向浙江省各级消保委投诉的消费者,一汽丰田接受浙江省消保委的调处。
据了解,浙江省工商局与丰田的商讨已持续了一周。在两周前,浙江省工商局向丰田发出了敦促函,要求其补偿。3月22日,双方进行了首次会谈,但一汽丰田未接受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经济赔偿的要求。
丰田此前没有跟在美国市场一样对中国车主进行补偿,依据的是2004年由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该规定没有对召回厂商提出补偿要求。
昨天,丰田对浙江省工商局提出的制定召回时间表、上门召回服务、提供代步车、允许全额退还订金和补偿经济损失五项要求均表示接受。具体补偿方式由各地4S店与消费者协商处理。
●记者
4S店尚未接到赔偿通知
针对丰田接受浙江省工商局五项维权要求,并将提供代步车一事,记者昨日致电一汽丰田销售部。销售部人员表示,代步车政策将在全国实施,不只针对浙江市场。
今日上午,记者致电一汽丰田公关部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再次致电一汽丰田销售部,相关人员表示,具体问题现在无法回应。
记者还采访了北京几家一汽丰田4S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尚未接到厂家关于代步车、赔偿等通知。现在店内每天都有RAV4车主进店维修,等待一个小时就可将车开走,因此没必要提供代步车。
3月中旬,一汽丰田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松木秀明曾表示,在美国出台代步车政策是因为召回数量较大,维修等待时间较长。
中国的情况是能够很快修理好,客户不用等待太长时间,因此没有提供代步车的必要,但如果经销商不能及时将车修好,也会提供代步车。 文/记者 孙宇
●律师说法
可比照“先例”提出赔偿
尽管在2004年由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未对汽车召回厂商提出补偿要求,但2000年浙江省将汽车列入了“三包”目录。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邱宝昌表示,丰田对浙江用户的赔偿在国内尚属首次。
邱宝昌认为,虽然其他地区未像浙江对“三包”范围有如此详细的解释,但由于出现了“先例”,消费者仍可比照浙江的赔偿办法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 文/记者 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