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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提高运费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9日 03:3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牛颖惠)财政部昨天印发《关于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的补充通知》,将运费补贴每台提高10元。

  符合增加补贴的条件是主营业务为再生资源的回收、分拣、简单加工,且不参与家电销售或拆解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目前北京市符合上述限定条件的企业非常有限,仅有京东都中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北京天龙天天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而同时中标销售和回收环节的国美、苏宁、大中、顺义国泰、顺义西单、美的等企业不具备增加补贴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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