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旱灾始终是挥之不去的阴影,其中清末更发生了几乎亘古未见之大灾情。在清代频繁的旱灾中,最大、最具毁灭性的一次,要数光绪初年的华北大旱灾。
这次大旱的特点是时间长、范围大、后果特别严重。从1876年到1879年,大旱持续了整整四年;受灾地区有山西、河南、陕西、直隶(今河北)、山东等北方五省,并波及苏北、皖北、陇东和川北等地区;大早旱不仅使农产绝收,田园荒芜,而且“饿殍载途,白骨盈野”,饿死的人竟达1000万以上!由于这次大旱以1877年、1878年为主,而这两年的阴历干支纪年属丁丑、戊寅,所以人们称之为“丁戊奇荒”;又因河南、山西旱情最重,又称“晋豫奇荒”、“晋豫大饥”。
这场大旱灾是光绪元年(1875年)拉开序幕的。这一年,北方各省大部分地区先后呈现出干旱的迹象,京师和直隶地区在仲春时节便显示了灾情。一直到冬天仍然雨水稀少。与此同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等省,都在这年秋后相继出现严重旱情。
光绪二年(1876年),旱情加重,受灾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以直隶、山东、河南为主要灾区,北至辽宁、西至陕甘、南达苏皖,形成了一片前所未有的广袤旱区。
甘肃东部、四川北部,也发生了百年不遇的大旱。《南江县志》对川北的旱灾有翔实的记载:“丁丑岁,川之北亦旱,而巴(中)、南(江)、通(江)三州县尤甚……赤地数百里,禾苗焚稿,颗粒乏登,米价腾涌,日甚一日,而贫民遂有乏食之惨矣:蔬糠既竭,继以草木,面麻根、蕨根、棕梧、批把诸树皮掘剥殆尽……登高四望,比户萧条,炊烟断缕,鸡犬绝声。服鸠投环、堕岩赴涧轻视其身者日闻于野。”
到1878年初,北方大部分地区仍然持续干旱。山西省自春至夏,旱情未得缓解;到6月间有过短暂的雨水期,之后又连续亢旱,一直延续到次年7月。不过从整个灾区来看,旱情开始减轻,陕西、山东、河南、直隶等省,旱情都趋于缓解。
进入光绪五年(1879年),尽管山西省仍然大旱如故,但在东起直鲁、西迄陕甘的广阔土地上,毕竟已降下甘霖,干涸的河床里重新荡漾起清波,龟裂的土地开始滋润,并重新泛起了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