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刚才的消息,大家对这次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意见征集稿,应该有了一个感性的认识,此次公开征求意见也是继去年1月后,《规划纲要》的第二轮征求民意工作,对于教育的问题,国家一直是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进行考虑的。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国家多年来对于教育规划的改革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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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8月 恢复高考,中断了十年的中国高考制度得以恢复。
在1982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次用法律形式确定,在我国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标志着我国教育体系的初步完善。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了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资体制、招生就业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等改革的目标,提出了高等学校实行缴费上学、成本分担的原则。同时办学形式的多样化,扩大了社会资源对高等教育的投入。
2000年,中国宣布在全国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战略目标。
2000年之后,国家先后实行“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寄宿制初中工程”、“西部两基攻坚工程”、“贫困地区两免一补工程”,直至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根本改变了农村教育的面貌。
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现行《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也标志着中国教育全方位的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