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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第二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成立透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4日 06:3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记者 曾铁强 通讯员 农大喜 韦文孟

  2009年12月29日,我区第二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竹海农村资金互助社”(以下简称“竹海”),在田东县思林镇诞生。

  作为全国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惟一的试点县,田东在2009年3月30日已成立我区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鸿祥农村资金互助社”(以下简称“鸿祥”)。专家称,一个县拥有两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全国开了先河,显示中国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的决心,在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方面做出实质性努力。

  但是,“鸿祥”运营不久,即遭遇全国其他地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普遍难题:发展社员困难,资金规模小,运营成本高,陷入无钱可贷的尴尬困境。近日,在银监部门的牵线搭桥下,“鸿祥”从田东北部湾村镇银行融入50万元,才初步缓解资金难题。

  在此背景下,田东为何还要成立第二家农村资金互助社?会不会面临与第一家相同的困境?

  借力“批发型贷款”拓宽资金渠道

  面对记者的疑惑,“竹海”理事长古丰铬信心满满:“我们的资金不会有多大问题。”

  “竹海”的自有资金比较雄厚。它由田东县思林镇竹子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9名会员和田东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金280万元,其中,金荣纸业出资10%即28万元。而“鸿祥”注册资本金仅30万元,发展至2009年11月末,吸纳股金总额也才65.78万元。专家测算,刨去各项成本开支,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实力做到100万元以上的贷款余额,其利息收入加上中央财政的奖励,即可维持正常运转。

  “竹海”注册资本金达280万元,凭放贷能够保证自身生存。但成立互助社的初衷是要缓解农民贷款难,280万元如果满足不了社员贷款需求怎么办?古丰铭说:“我们可以向田东北部湾村镇银行以‘批发型贷款’方式融入资金,拿到互助社进行‘零售’。”

  他解释,按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金来源除股金外,还有三种:吸收社员存款,接受社会捐赠,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融资又有同业存款、拆借、批发型贷款等方式,前两者利润低,后者按基准利率下浮10%批发,放款金融机构仍有利可图。资金互助社再按基准利率上浮10%-20%标准“零售”贷给社员,也有一定的盈利空间。

  田东北部湾村镇银行是2009年3月30日刚成立的新型金融机构,目前仅有4名信贷员,无力辐射广大农村。该行副行长苏彩虹说:“通过农村资金互助社这个平台,批发贷款转零售,做到了我行、资金互助社、农民的三方共赢。”她表示,最高可以批发250万元贷款给“竹海”。此前,该行已给“鸿祥”授信150万元,其中50万元已批发到位,解了“鸿祥”资金短缺之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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