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福州1月1日专电(记者来建强)从1月1日起试行的《福建省家政服务行业公约》规定,家政服务消费者每月须安排家政服务员4天的休息时间。
公约要求,家政服务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政府或家政行业协会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为家政服务消费者,应确保家政服务员不与异性成年人、青年人(生活不能自理者除外)同居一室,每月应安排家政服务员4天的休息时间,保证家政服务员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未经家政服务员同意,不得随意增加合同以外的服务项目。法定节假日仍需家政服务员工作,参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应工资,不能谩骂、殴打家政服务员,不能拖欠和克扣其工资,不得扣押其身份、学历、资格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合法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