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岚)昨天,北大荒对外公告,公司发行的“大荒转债”将于下周支付利息,派发年度为2008年12月19日至2009年12月18日。
公开资料显示,“大荒转债”按票面金额从2007年12月19日(起息日)起计算利息,第二年的票面年利率为1.8%。此次付息,扣税前每手可转换债券面值1000元利息为18.00元,扣税后每手可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14.40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12月18日;除息日和兑息日分别为12月21日和12月25日。凡截至今年12月18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大荒转债”持有人,均为付息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