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华
由于城乡统筹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的大背景,成都提出在未来3年内,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深化金融改革、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六个方面寻求新的突破。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上,要完善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利用新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健全市、区县、乡镇三级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生产要素流转。
事实上,成都集体土地流转改革早已开始酝酿。
2006年3月14日,四川省第一家市级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在成都成立,农村土地流转由以往的“个人行为”变为政府指导。
2007年7月底,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台《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进入市场公开出让,宅基地也可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房屋联排、出租等方式流转。集体土地流转方式向自由流转靠拢。
2008年初,成都市发布一号文件,向全社会释放信号:对农村土地进行确权、颁证、流转。在这种背景下,由成都市委、市政府牵头,组建了成都市农村产权流转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成都市农村产权流转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由成都市国资委控股的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成都市17家区(市)县农业投资公司等20个“股东”一起组建,注册资本3亿元。担保公司主要提供“行为担保”和“信用担保”两项业务。主要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流转行为进行担保;对利用农村各种权属证明质押融资进行担保;对利用宅基地、农村房屋、新居工程等抵押融资进行担保等。
据了解,该公司每年可以提供24亿元的担保资金。担保合同期为一年,担保公司每年收取1%的担保手续费和5%的担保保证金,这两部分费用主要由产权流转受让方即公司方面支付。当流转受让人无力按时、足额支付流转费时,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支付土地租金;而一旦出现因流转方违约,企业投资遭受损失时,担保公司也要根据担保标的承担相应的担保赔偿责任。
担保公司有自己的规则:流转的土地不能改变农业用途,只能用以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担保期超过一年,公司不再负责因土地未能第二次流转所造成的损失。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成都市上千个村庄流转的农用土地面积达188多万亩。成都在土地流转上有过诸多摸索。比如,成都三圣乡红砂村(土地租赁)、汤营模式(土地入股,股权+红利+工资)、以及互换经营(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股民),双流、蒲江等地出现的土地转包模式(通过龙头企业实施规模经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