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跨国银行的发展英国的海外银行主要是在19世纪下半叶英帝国权力高涨时期发展的。它不是采取在一个国家设立一个分行的模式,而是通过大约5000个分支机构,在英联邦各国、非洲、中东、远东以及南美许多地区开展业务,此后又扩展到美国及欧洲。如巴克莱银行在非洲、加勒比地区有分行或子公司,其后扩展到加利福尼亚和纽约;劳埃德银行在南非有庞大的分行网,后扩展到北美和欧洲一些城市。英国海外银行的发展曾经历过巨大的历史变迁,在二战时一度衰落,战后才逐渐恢复。
美国跨国银行的发展
1953年,美国通过了《联邦储备法》,正式允许自有资金在100万美元以上的美国银行,经联邦储备局批准可以在国外设立分行并从事跨国银行业务,由此开始了美国银行的海外扩张。这一过程又是与美国工业企业对海外市场的“渗透”相伴随的。其跨国银行除了传统的在海外设立分行、代表处等做法外,还有埃奇法公司等对外直接投资的专业机构,此外还有离岸银行业务。1979年末,美国银行的海外分行已达779家,总资产增加至2900亿美元,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扩张进一步加剧。
日本跨国银行的发展
日本在二战后经济发展迅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和一些国家签订了和平条约,重新在海外设立分支行。进入上世纪80年代,其发展走向高层次,更侧重于建立当地金融法人。截至1991年底,日本银行在海外的分行增加到318家,办事处为424家,当地的金融法人为304家。如果将日本在海外的分行、持股银行和办事处加到一起,总数超过了世界上任何国家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数。日本银行向海外发展的重点是北美、亚洲和欧洲,分行以北美居首,办事处以亚洲最多,持股银行主要集中在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