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元琮
一天中午,正在打瞌睡的阿宝,被一阵突如其来的质疑声激了个正着。只见陈MM气呼呼地挂了电话。原来前几天,陈MM收到新一期信用卡账单,发现被多收了近50元所谓“超限费”。想到自己在用卡一年多,都规规矩矩按时全额还款,连利息都不曾被收过,不免觉得冤枉。令她失望的是,任凭自己软硬兼施,也没得到让她满意的结果。银行方面只解释说,陈MM刷卡的金额已经超过了银行核准的信用额度,所以只是照章对超出信用额度的部分收取了费用。“超出信用额度,居然还可成功刷卡?那信用额度岂不成了摆设?更荒唐的居然还要收费,这不明摆着挖了陷阱让我钻么!”阿宝赶紧笑呵呵开始给她解释起来:根据有关规定,各银行可将刷卡消费额控制在原额度的110%,如一张额度为1万元的卡,可能最高可消费到11000元,超出的1000元,银行可收取一定比例费用,也就是所谓超限费。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账单周期内,累计使用的信用额度在该期账单的账单日当天,超过发卡行核准的信用额度时,才会收取“超限费”。
回想起来,陈MM上月新买了一台价格不菲的笔记本电脑,加上之前的几笔不大不小的消费,因此糊里糊涂地把卡刷爆了也不知道。所以阿宝提醒她,在进行大笔消费前,应关注自己的可用信用额度,一旦进行了大笔消费,有能力的话,可以先进行部分还款,因为只要账单日当天不超限,就不会产生“超限费”了。“如果银行在持卡人月内消费金额达到信用额度的90%时,可以提醒持卡人,那该多好,毕竟大多数人都是有能力及时还款的啊……”,陈MM的话不禁也提醒了阿宝,如果手机里的费用低于15元了,用户就会被提醒及时充值以免停机,为什么银行不开通超限提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