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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地税局推出阳光稽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1日 02:10  东方今报

  □记者 朱国艳 通讯员 乔慧展

  今报郑州讯 查案前不仅要公布预案,还要经过集体审核才能开始稽查纳税人,今年新郑地税局稽查分局推出了阳光稽查,以确保稽查队伍的廉洁。

  该局规定,对督办案件、举报案件及重点稽查对象分户编制检查预案,每个预案均须经集体审议,并上报分管局长审核,为的是加强对税务稽查的事前监督、合理安排稽查计划、明确稽查重点和方向、规定稽查工作完成时限、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集体会审中如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等提出疑义的,在审理后,承办人员应认真开展必要的复核补正工作,保证案件审理的质量。新郑地税局负责人表示,之所以要实施集体审核制度,目的是加强稽查人员的自查、自省,确保稽查队伍廉洁,全面打造“阳光稽查”。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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