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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八项举措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30日 07: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王 伟)近来,福建沙县质监局以重点项目帮扶服务为载体,研究出台了《推进县重点项目建设八项措施》,为县重点项目建设提供“零距离”、全方位、贴心式服务,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建立质监部门与重点项目单位联系机制,实行重点项目质监服务全程跟踪,定期召开重点项目联席会议。二是为重点项目提供快捷的组织机构代码办证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做到特事特办优先办理。三是强化重点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及时将重点工程项目中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重点名录,实行重点监管。四是对重点项目单位申办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实行跟踪服务,在生产许可或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办理过程中开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跟踪协调。五是加强重点项目投产后的技术基础服务,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引导和帮助重点项目企业建立健全标准、计量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产品检测设备与手段。六是为重点项目特种设备实行全程服务,根据县重点项目建设需要,主动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办理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使用方面的报备、检验等相关手续。七是建立服务质量回访机制,积极接受并处理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咨询、投诉或建议。八是加大宣传服务力度,在县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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