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已先行试点私企纳入工资统计
本报讯(记者韩玮)国家统计局昨日举行的通气会透露,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
7月29日,国家统计局曾公布数字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638元,折合每月2440元,同比增长12.9%。随即有网友称,统计数据与自己的收入不符,立即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
此前,国家统计局公布我国城镇在岗职工去年平均工资为29000多元,亦引发质疑,认为这一数据明显高于公众感受,“工资被增长”。29000元的平均工资并未包含私营单位职工。
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人口处获悉,武汉已有部分私营企业纳入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今年是试点的第二年。按照去年的统计,未纳入部分私营企业的年平均工资为28000元,而纳入后的数据为26000元。人口处人士表示,这还只是一部分私营企业,并非全部纳入,否则降幅更大。
上述人士称,原先统计的城镇平均工资只包含国有、集体、股份制及外企,因私企平均工资总体水平低于国企,将其纳入统计后,整个工资水平将会下调,更能反映真实水平及职工工资的真实性;且平均工资与社保、医保、各种保险挂钩,对弱势群体来说,平均工资降低后,相应交纳的费用也会减少。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正式调整,拿敏感的工资统计“开刀”,与此前“工资被增长”等质疑不无关系,成为此次改革的推手。我国工资统计范围过窄,是造成统计缺陷和失真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