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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会60年大阅兵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 17:41  《中国总会计师》杂志

  前言

  “主席同志,受阅部队准备完毕,请您检阅!阅兵总指挥房峰辉。”房峰辉铿锵有力地说道。

  “开始!”胡锦涛主席高亢的声音响彻云霄。

  随着激昂的乐曲,三军受阅部队在祖国60岁生日的当天,以恢弘、雄美、壮阔的场面接受了党和人民的检阅。同时,也在向世界庄严地宣告:我人民解放军完全有能力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和有把握打赢现代的信息化战争!

  60周年大阅兵,解放军以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胜利之师,以最崭新的面貌、最昂扬的精神状态,呈现在中外人民的面前,激扬士气,振奋军威!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作为中国财会媒体的领袖月刊,我们更有责任和义务去追随中国财会在60年中所走过的光辉岁月和曲折历程,把中国财会在60年来所取得的成就也进行一次“大阅兵”,意在向那些为了中国财会事业发展呕心沥血的先辈们致敬,同时也是对中国财会在6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进行讴歌并以此来明示后人。

  财会事业的发展,得益于会计制度的一次次变革。从会计理论之争到制度的确立、从自立独行到国际趋同,可以说我国的会计国际化是以建国之后,从吸收前苏联的会计模式到改革开放后向国际会计准则借鉴、学习,中国的会计准则以涵盖百川的胸襟实现国际趋同。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中国的财政官员、学院派专家、企业界财务英才们用勤劳和智慧谱写了中国会计史上最壮丽的华章。《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会计准则》等制度的纷纷制订和出台,已经成为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指导会计信息生成,以及保障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的重要基础;面对着新形势、新情况,新一届财政部领导班子更是与时俱进,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和创新,从而进一步地深化、发展了中国的会计制度。

  起步阶段:

  效仿苏联会计模式

  建立新中国基本会计制度

  经过八年抗战,三年内战,建国之初,经济上,物价上涨、通货膨胀严峻,国民党遗留给新生的人民政权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因此,当时的主流思想意识到,在经济体制建立的选择方面不可盲目地进行对外开放,实际上当时也缺乏实行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从政治上来看,苏联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它有着在当时看来完美无缺的社会制度,无产阶级当家作主,任何科学技术以及工作方法都应该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从经济上来看,我国当时正处在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正在进行,一切经济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都应该无条件地为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服务,所以,那时借鉴前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验,选择计划经济体制是惟一出路,势在必然。

  那么,在这样的一个计划经济体制下,如何设计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工作的会计制度,成为当时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会计制度处(不久后改称会计制度司,下同)所面临的新课题,同时也是考验新生的人民政权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所具备的能力。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各行业、各企业的会计制度都不统一,既没有全国性的会计准则来规范各行业的会计工作,又没有各行业的统一会计制度来规范系统内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因此,建国初的三年,主要解决会计制度不统一的问题。于是,面对着会计界的企盼,1950年初,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国务院的前身,下同)颁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于同年3月发布了《关于草拟会计制度》的指示,要求中央政府财政部成立会计制度处,领导全国的会计工作,并负责全国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修订与研究。

  而后,财政部为了适应新建的各级人民政府和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管理预算基金的需要,1950年10月27日,制定和发布了《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紧接着在1951年和1952年,中央财政部连续两次召开全国性的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会议,制订了国营工业企业、建筑企业、建设单位和国营农场等单位的一套完整的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为我国计划经济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也就在这期间,我国东北地区的一些大型工业企业,借鉴前苏联经验设置了总会计师岗位,东北地区作为我国的老工业基地,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中国总会计师的“摇篮”。

  “一五”期间,按照“一化三改”中初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要求,对已建立的会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中央各主管部门分别制定了适合本部门生产经营特点的成本核算制度。这一时期,在全国范围内,一些大型国营工业企业开始实行总会计师制度和总会计师责任制,使得中国总会计师岗位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这一时期的总会计师制度还处于一种起步阶段,总会计师作为企业的管理角色还没有完全突显出来。随着“一五”计划的提前完成,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模式已经按照计划经济体制构建起来,并在真正意义上实行了统一会计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国顺利进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阶段。

  特殊阶段:

  会计制度在冒进后发挥作用 在十年动乱中全面瘫痪

  “一五计划”的提前胜利完成和对农业、手工业以及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目标的顺利实现,极大地鼓舞了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为了落实党的八届二中全会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于是在当时“左”的思想引导下,有人提出在会计制度制定方面要“彻底放权、大力简化、力求通俗”,结果造成将必要的会计制度也被下放或取消,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所谓的 “以表代账”和“无账会计”,实际上等于取消会计。如有的主管部门把20多个财会制度简并为一个制度。许多企业单位会计机构被撤销或合并,大批会计人员下放劳动或调离工作岗位,破坏了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使全国刚刚统一、规范起来的会计制度和处于起步阶段的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受到了严重破坏,造成全国会计工作一度严重混乱的局面,受到了理论界对“无账会计”错误作法的猛烈批判。

  会计工作的混乱状况很快被党中央发觉并加以制止。毛泽东主席在1959年10月的“五级干部会议”总结中批示:“只有算账,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可能教会我们千百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有关的中央领导十分重视会计工作的恢复和整顿,使得会计工作又得到了重视,包括总会计师的发展又在这一时期提上了日程。1961年,为了调整工作方针、整顿经济秩序,中央制定颁发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提出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总会计师。1963年,国务院批转下发了国家经委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国营企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几项规定》,明确在所有国营企业、交通企业都应设置总会计师,并明确总会计师是厂长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方面的助手。之后,在“算要有用、管要合理”的原则指导下,财会工作在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会计工作经历了这次挫折,后又从挫折中恢复整顿,转而进行改革。在这样一个起落过程中,人们逐步认识到“办经济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这一客观真理。

  正当人们对会计工作和总会计师前景充满希望之时,文化大革命的10年浩劫使得会计制度和还没有完全落实的总会计师制度也被全盘否定。1967年,林彪、“四人帮”一伙掀起了一股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经济管理工作的浪潮,他们把会计制度扣上了资产阶级“管、卡、压”的大帽子,诬蔑企业讲求经济效益是资本主义的利润挂帅,散布“三年不算账,钱也跑不到外国去”的论调,他们煽动群众夺权,大搞无政府主义,许多单位的会计工作都失去了管理和控制。期间,中央财政部的会计制度管理机构被撤销,中央各级主管部门的会计机构被撤并,企业、事业、机关和一些单位的会计人员被下放劳动。

  面对这样的局面,以周恩来、邓小平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与林彪、“四人帮”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在1972年,由周恩来和邓小平主持召开的“经济核算会议”上,邓小平起草了《加强企业管理20条》,会上制定了考核企业的八大经济指标,余秋里在讲话中提出了为会计人员平反、昭雪的号召,他巧妙地将“管、卡、压”赋予新的解释。他指出:“社会主义企业就要管,对修正主义的东西就要卡,对资本主义的东西就要压,会计工作执行的是一条革命的管、卡、压路线。”会后,《人民日报》发表了《加强经济核算》的社论,为全国人民带来了希望和曙光。在回忆这段历史时,业界权威的专家指出,在“十年浩劫”中,运动的发展已不是个别人所能控制的,监督会计核算有效执行的机制更是不复存在。

  发展阶段:

  会计制度改革部分和广泛借鉴国际惯例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这是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它标志着中国从此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经过“大跃进”和“文革”的两次冲击,建国初期建立起来的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和总会计师制度几乎荡然无存。会计制度和总会计师制度的修订和施行,此时已经陷入了一种从零开始的局面,无法满足实际的需要。这个时期的会计改革面临着更加复杂的环境与任务:既要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还要使会计在全球化的影响之下向国际惯例靠拢;既要彻底消除“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不良影响,还要实现会计思想的根本性转变,改革之路艰难可想而知。

  面对着前所未有的压力,1978年国务院颁发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并在第四章中要求企业建立总会计师经济责任制,把设置总会计师的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并对总会计师的基本职责与工作权限做了具体规定。此后的《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条例》、《国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等一系列行政法规中,都对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做出了规定。紧接着,财政部在1979年开始也着手研究推动会计立法工作,同年8月11日拟形成了讨论草稿,经过了多年努力,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计审议通过《会计法》,并于1985年5月1日起施行。《会计法》确立了会计工作的法律地位,作为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会计事业得以发展的保障。《会计法》的颁布,不但创建了我国“政府主导型”会计管理的基本构架,而且还确立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会计管理体制。同时,对有关行业的会计工作方法和制度也都做出了规范。后来,《会计法》又进行了二次修订。于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国会计体制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它对规范了各个行业的会计行为,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办中外合资企业成为贯彻中央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方针的标志性事件之一。为了吸引外资,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税收的“两免三减半”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的。当时,中国所有的企业基本都是国营企业,企业所采用的会计制度是《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作为几十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制度中对会计核算的要求是按照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专项资金等资金形态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举一个形象的比喻,可以称之为“打酱油的钱,不能打醋。”再加上国营企业投资主体单一,会计科目按照资金来源、资金占用分别设置,会计报表为资金平衡表和国家资金表等,只强调三项资金平衡。显然,这种会计制度框架不能反映外商投资保值增值和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从而构成了国家引进外资的一大难题。

  在这种背景下,财政部开始研究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1985年3月4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于1985年7月1日起实施。实际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是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工作而定的,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工作中带有共性的原则、方法和程序进行了规范,其内容之详尽、涉及之广超越以往。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由于该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各个行业所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从而使这个制度淡化了行业色彩,突出了会计核算的实质内容,实际上树立了一个不同行业通用的会计规范的范例。这就为后续的会计规范改革,乃至为制定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所有制形式各类企业的会计准则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制定的全新的会计制度,它的颁布和实施,对我国财务会计规范的全面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我国会计国际化的一个重要开端。

  而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由农村逐步转向城市,城市经济改革的核心是国企改革。因此,会计核算如何更好地反映国企改革的要求,更好地体现独立客观的原则,更好地服务于我国改革开放和吸引外资,就成为会计界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当时有一件事至今影响深远:1988年,为大力发展交通基础设施,铁道部向世界银行申请100多亿元的贷款以解决铁路建设资金短缺问题。经过几轮商谈,世界银行初步同意给予这笔贷款。到了实质性商谈阶段,却出现了障碍,原因就是铁道部无法提供世界银行所需要的会计报表,因为国际通行的是资产负债表,而根据我国当时的会计制度只能提供资金平衡表,外国人根本看不懂这样的会计报表。后来铁道部求助于财政部,根据资金平衡表的数据人为转换了一份资产负债表。尽管此后通过了世界银行的审查程序,但这件事让当时的亲历者深刻地体会到中国经济要同世界经济进行交流,必须改革会计制度,借鉴国际惯例制定实施中国会计准则。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财政部会计司于1988年10月31日成立会计准则组,着手研究制定会计准则。仅仅用了三年的时间,到1991年11月,正式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草案》。考虑到改革的时机问题,草案形成后并未立即推向前台,而是继续完善、静候时机。1992年1月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全国掀起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浪潮,会计在经济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更加凸显,国务院领导也多次专题研究会计改革的问题。

  由于这次改革意义重大,同时涉及全国各个行业、部门和地区,影响面大,为此财政部就会计准则的发布专门报告呈请国务院批准。经过紧张而高效的审批程序,《企业会计准则》(即基本准则)得到国务院正式批准。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以部长令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于1993年7月1日起实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具体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引起了包括世界银行在内的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

  这期间,让中国总会计师翘首期盼的《总会计师条例》(下称《条例》)在1990年也终于出台,它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带有苏联模式的制度设计。《条例》对总会计师的地位、职责、权限、任免与奖惩等方面做了具体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并规定了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这些规定对壮大总会计师队伍、发挥总会计师在加强经济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济效益、推动总会计师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全面趋同阶段:

  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正在向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迈进

  跨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持续较高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成为必须正视的现实。在这种形势下,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进入了适应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要求的新阶段。

  2004年下半年,财政部会计司针对当时的形势进行了全面分析,在研究制定2005年工作计划时,提出了建设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实现国际趋同的建议。财政部党组和分管领导王军副部长果断决策,决定启动这一系统工程。经过艰苦而细致的工作,2006年2月,由一项基本原则、38项具体准则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正式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而后,财政部采用了“逐日盯市、逐户分析”的工作方式对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控。从相关部门获得的报告资料显示,2008年的前四个月,在沪深两市1570家上市公司中共有155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这1557家上市公司按照新准则调查后的2007年年初股东权益比旧准则股东权益净增加了1002.67亿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增幅为2.42%。通过监测的数据分析表明,上市公司较好地实现了新旧准则的转换。令人深受鼓舞的是:这份报告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欧盟的肯定。

  实现会计等效,使中国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具有等效力,并获得境外上市地监管机构的认可和接纳,这对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和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吸引外资,确实使中国的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但相应的会计风险也日益显现出来,前几年,安然、世通、施乐等跨国公司的纷纷落马,震动业界。在国内,类似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因内部控制失效引发的巨额财产损失、破产倒闭等案例也时有发生。因此,如何更好地应付日益复杂的各种风险,推动会计控制向全面风险控制发展成为当务之急。在这样的背景下,2004年年底至2005年6月,国务院主抓相关工作的领导就强化企业内部控制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由财政部牵头,联合证监会及国资委,积极研究制定一套完整公认的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在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国家审计署、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召开发布会,以财会[2008]7号文件的形式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是我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国内控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结束语

  纵观新中国60年的会计工作,其改革与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建国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这30年,我国的会计国际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的同进,我们也应该同时看到,未来的会计国际化道路上也一定充满了机遇和挑战。

  但我们有理由坚信:中国的会计制度将更加先进、体系更加健全。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会计模式全球效应、中国参与国际会计事务、全球会计的中国元素,所有这些都在向全球会计宣告,中国会计正以矫健的步履迈向国际会计化之路。

  新中国财会大事记(部分节选)

  1.1961年,为了调整工作方针整顿经济秩序,中央制定颁发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提出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总会计师。

  2.1978年9月12日,国务院颁发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条例》第四章集中写了建立总会计师制度问题,把设置总会计师的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并对总会计师的基本职责与工作权限做了具体规定。

  3.1985年5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发布。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4.1990年5月26日,中国总会计师研究会在辽宁鞍山钢铁公司召开成立大会。朱德惠当选为会长,薛任福当选为秘书长。1991年,经财政部批准、民政部注册,“中国总会计师研究会”升格为全国性一级社团组织。1995年10月,经财政部同意,民政部批准更名为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5.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

  6.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新《企业会计准则》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

  7.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00年9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正式成立。2002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成立。

  8.2002年11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召开“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张佑才当选为会长,丁平准当选为秘书长。本次会议召开前夕,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吴邦国致信协会会长张佑才时说道:“会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总会计师是企业领导班子的重要成员。”

  9.2003年3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长张佑才签发文件,任命刘丽君为社长兼总编,负责筹备并领衔创办《中国总会计师》杂志。2003年7月,中国总会计师杂志社成立;2003年8月,《中国总会计师》杂志创刊,这是国内第一本面向中国总会计师的中央级专业期刊。

  10.2003年12月,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设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缩写为MPAcc)。

  11.2006年5月,国资委发布消息,决定组织25户国资委监管企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总会计师首次参与到这次招聘中,这是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经营管理者的重大突破。

  12.2007年12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召开“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刘长琨当选为会长,胡柏枝当选为秘书长。

  13.2007年5月,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切实加强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财政部制定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

  14.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此后,财政部公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指引》与《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配套办法,广泛性征求意见后,一一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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