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甘肃兰州市对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7日 12:50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兰州10月27日电(记者 王志恒)记者27日从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兰州市日前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对食品药品违法事件的举报,举报奖金最高可达5000元。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获得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标准是:违法案件发生于兰州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行政执法部门掌握、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由举报人直接领取奖金;匿名举报人可选择使用6位密码,在举报线索调查核实后凭密码和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对同一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不得重复发放。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本部门负责监督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对象。

      记者了解到,根据兰州市出台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举报调查处理部门对举报案件做出处罚后30日内,对举报人的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予以认定。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或者有效身份证明等到举报受理部门领取奖金并办理签收手续,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权利。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