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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10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9年10月26日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杨超,执行董事林岱仁、刘英齐,非执行董事缪建民、时国庆、庄作瑾,独立董事马永伟、孙昌基、莫博世在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孙树义以电话会议形式出席会议。执行董事万峰因故请假,书面授权委托执行董事杨超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杨超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提名万峰、林岱仁、刘英齐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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