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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管执法局否认钓鱼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1日 12:01  CCTV《第一时间》

  再来关注一下上海“钓鱼执法”事件的最新进展,昨天,上海市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对外公布调查结果称,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于10月14日晚8时,在浦东新区闸航路188号附近,当场查获的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执法部门表示,如果当事人对处罚结果存在异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记者调查:“钓头”月赚上万元

  执法部门一口否认“钓鱼执法”,那么,到底有没有这种“钓鱼执法”,这种行为背后有着怎样的利益关系呢?来看记者的调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上海,交通执法部门利用“钓钩”执法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他们在招募“钓钩”时还有具体要求:一是要长得干净;二是衣服得穿得干净,像个普通市民;三是容易被信任,“最好胖一点,憨厚一点”。而“钓钩”每“钓”到一位“非法营运”的司机,便可获得300至600元的奖励,而“钓钩”头目也会拿到2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一个成熟的“钓钩”,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钓头”每个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一年可达十几万元。那么,到底有没有媒体报道的“钩子”呢,我们记者来到了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这里是当地著名的黑车聚集地。司机:99%的都被钩过。记者:你也被钩过没有?司机:钩过。记者:罚了多少?司机:8000。

  据知情人士称,现在做钩子的人假扮的角色什么样的都有,夫妻吵架的,生病的等等,为的就是要设下圈套引诱司机上钩,对于非法运营的车辆,上海的处罚标准最少是2000,最多是5万,罚款多少姑且不论,问题是,这种搭便车的方式,是否就可以认定为是非法营运呢?  郝劲松 国纲律师事务所 公益部主任 :(大意)所谓非法营运,首先是一种经营行为,这个明显不是经营行为,经营应该符合XXXX,比如说我看你有一本书,我觉得挺好,十块钱你卖给我,这个不是经营行为,工商部门不能由此认定你没有营业执照,税务不能说你需要缴税。这个只是民事之间的一种交易行为,不能认定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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