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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公司超募资金不能从事高风险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7日 00:04  东方今报

  据新华社电 深圳证券交易所15日发布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并从当日起施行。此举旨在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创业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这份指引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点,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监管要求。对创业板公司出现的超募资金现象,这份指引规定:超募资金应同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而且应当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能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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