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雅清
局中秘
一场表面上看来属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官司,却连秧带根拔出了一串攀附其中的槲寄生。事情发展至今,已经不再是两三个企业之间的纠纷,两大阵营俨然拉开了架势要大干一场。各方势力各投其主,数年积累的矛盾和冲突,被这场官司戏剧性地放大、并且演变成明火执仗的群体性“械斗”。
家电企业:集体反击
“网络电视已经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直言,“不让厂家参与,这个业务是发展不起来的,对消费者是不利的,对整个国家的产业竞争力是不利的。”
因为从2009年开始,TCL对互联网电视寄予了厚望。目前有S9、E9、M9三个系列可供选择。同样,创维、长虹、海尔、海信等电视厂商都把目光瞄向了这个新的增长点。
创维的网络酷开电视包括酷影、酷K、酷乐三条产品线,与迅雷合作。海尔和海信以和互联网门户结盟的方式,分别和新浪、搜狐联手,向这个新兴市场进军。
正当家电厂商准备放手一搏的时刻,广电总局的突然出手让这些厂商有些措手不及。毕竟,2009年能够刺激电视消费的概念,除了LED就是互联网电视。
“今年以来,互联网电视在国内得到迅速发展。从目前来看,像TCL、创维等企业的互联网电视销量已占其总销量的30%左右。从整个市场来看,互联网电视的销量占整体平板电视销量的15%~20%”,奥维咨询副总经理文建平说。
家电厂商自然不会坐等被断生路,就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方面,TCL也没有停止自己的步伐,TCL多媒体中国业务中心总经理韩青表示,“TCL多媒体已经与华纳等众多国内外影视公司商讨版权保护措施,已经投入了大量的研发经费,在开发内容数字版权加密和保护技术。”而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中国视像行业协会已向有关部门上报意见,希望可以保护产业发展,并且得到了工信部的力挺。
内容供应商:新渠道的诱惑
“大概一个香烟盒子那么大”,优朋普乐副总裁刘峰向记者比划了一下。他说的是公司即将面市的一款影视播放产品。使用这个产品,接上电视,就能够收看到互联网上的各种影视内容。
显然,在家电厂商被广电总局一纸禁令弄得头疼不已的时候,来自互联网领域的新生势力正想着从另一条路突围——按照广电总局的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而假如这个行为的实施主体变成已经取得许可证的视频网站,这纸禁令则是无效的。优朋普乐正是一家拿到了许可证的网络影视发行公司——2008年4月13日,优朋普乐获得了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如优朋普乐这样的公司手中积累了大量影视作品的版权代理,在播放产品中预装影视剧是顺理成章之事,用户只需要把这个产品连上电视和网线,就能够自由地上网或下载、或在线观看。“我们打算采取包月的方式,和各省市的电信运营商联手推广”,刘峰说,“价格不会太贵,绝对比买盗版碟划算。”
到时候,广电总局又要拿出什么杀手锏呢?
软件服务商:春天还会再来吗
在这家公司(以下称“公司A”)的强烈要求下,不能透露真实的公司名称和人名。因为,目前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还是数字电视,和广电系统有着莫大的关联。对于这场正在发生的争斗,他们的心理状态有些特殊:现在吃的是广电的饭,但是无比盼望电信系获胜。
公司A做的是内容加密保护的技术,由于数字电视整改在中国市场举步维艰,业务一直没有太大的突破。其实,在数字电视、手机电视和网络电视等各种形态上,公司A都已经有着完整和成熟的解决方案。
“但是中国市场太过特别,”该公司中国区CEO赵先生对记者说,“最大的影响因素是政策环境,我们的技术可以做到只要是内容出来,到终端呈现,任何形态都支持,无论是电视、手机还是电脑显示器”。
现在,公司A的收入主要靠安全模块被广电系统采购。如果手机电视或者互联网电视得以放开,这将是两个巨大的市场。“我们集团在国外收购了一家做互联网内容加密的公司,并且有了很好的应用,这也算是为中国未来的发展做技术储备吧”,赵先生说。
而现实情况是,两个部门之间的博弈短时间内并不会有结果,对于技术储备多长时间内能转化成现金收入,赵先生只能用苦笑来回答。
监管部门:绝不相让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赵波的一席话,让人看到了这个新兴市场的一线生机。“工信部将继续推进国家数字电视建设,加快出台各种数字电视标准,并鼓励企业研发数字电视一体机、互联网电视,以丰富终端产品繁荣消费市场”,明确表达了工信部对互联网电视力挺到底的态度。
这次隔空喊话之前,广电下发通知将了一军。通知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一位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在广电出台新规定后,工信部已就该事件做长文汇报,上交最高决策层。
谁将是获胜方,现在无法得知。假如从历史经验来推断,凡是广电和电信有所交叉的模糊地带,到目前为止都处于久悬不决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