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金莉娜
上海市环保局原副局长严舜钧涉嫌受贿一案昨天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严被控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百万余元。其中小部分来自其分管的市环保局下属单位的“进贡”,以“感谢”严对下属单位创收和经营活动的“照顾”;另外大部分来自环保行业多家企业的“回馈”,以“答谢”严在企业取得资质和承接业务方面的“提携”。法庭上,严舜钧对自己的受贿行为供认不讳。
为企业介绍业务拿“感谢费”
严舜钧,1946年出生,上海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11月起担任上海市环保局副局长。根据检察机关指控,严舜钧于2003年起,利用自己分管该局环境监督处、环境建设项目等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人民币86万元、美金2万元、欧元4000元。
严舜钧最大的一笔贿赂款40万元来自上海某环保工程公司老板王某。2002年至2003年间,上海一家著名汽车企业需要对汽车空压机进行噪声处理,如果由国家环保总局下来组织验收的话,很难通过。汽车企业的负责人找到严舜钧,请其帮忙出谋划策。严就推荐了王某的环保工程公司来进行评估处理,结果顺利通过。为了感谢严舜钧照顾自己的生意,王某给了严20万元“感谢费”。
2007年至2008年间,在严舜钧的关照下,王某的公司又承接到了外环线一期、二期建设的噪声治理工程。之后,严舜钧以“借钱调头寸”的方式收受了王某的贿赂20万元。“这笔钱我从没想过要归还,毕竟我帮介绍了这么多业务;他(指王某)也乐得我开口‘借钱’,这样他以后也好从我这里弄到更多的业务。”法庭上,严舜钧如是供述。
2004年,政协委员的一份提案转到了市环保局:上海大学法学院周围长期恶臭,决定由市环保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解决环境问题。协调中,由于其他部门不熟悉环保技术问题,遂让严舜钧推荐相关单位来处理污水工程。在严的推荐下,匡某所在的公司最终承接到了这项污水处理工程的方案设计业务。匡某为此送上4万元以示感谢。之后不久,严的新家要装修,就向匡某“调头寸”。这笔“借款”同样没有归还。“‘调头寸’只是我的托词,我对他帮助这么大,拿他一点钱也是应该的。”严舜钧在法庭上这样描述自己收受贿赂的心态。根据指控,严舜钧收受匡某的贿赂20万元人民币。
2003年至2007年间,严舜钧利用自己分管环评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某外资企业获得了乙级环境评价资格证书,之后又鼎力帮助该企业晋升至甲级资格,同时他还利用自己负责“上海市杭州湾沿岸化工石化集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协调之便,帮助该公司承接部分项目。
一次,这家外企负责人王某要去美国出差,严遂托其给自己在美读书的女儿“带”2万美元过去,并要求由王先“垫一垫”。对于王某“带去”的2万美元,严舜钧照例没打算归还,“我给他们公司帮了很多忙,算是收的好处费也无妨”。另外,严还收受了该公司的4000欧元贿赂。
此外,严舜钧还通过帮助环保行业的咨询中心、研究院等单位获得环评资格证书以及承接环保项目等,收受这些单位的“感谢费”数万元。
为下属企业增创收渠道受贿
环保局机关服务中心是市环保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环保局大楼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并承担对外创收任务,严舜钧对该中心的经费审批、人事任免等均有决定权。为了给服务中心增加创收渠道,严舜钧个人决定在该中心设立了一条绿色通道:只要缴纳相关费用,企业就可以享受到便捷、快速、高效、优质的服务。该中心则由此增加了不少收入,同时中心负责人吴某也趁机将环评项目介绍给自己的弟弟,从中赚钱。吴某为了感谢严舜钧给服务中心带来的创收效益,先后4次向严送上贿赂款5万元。
辐射环境监督站也属于严舜钧联系的环保局下属单位。严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加快业务申请及环评报告的审批速度等,帮助辐射监督站谋利,因此收受辐射监督站站长陆某给予的现金10万元。
今年4月份,严舜钧在接受纪委谈话时,主动交代了自己的受贿事实,并在进入司法程序后因病被取保候审。此时,距离严正式退休刚过去一年。严的行为被认定为自首,且在调查审理中认罪态度良好,并退回了赃款120万元。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相关新闻
中航技上海高管
受贿600万辩称拿“佣金”
商报记者 金莉娜
利用职务之便,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上海公司总经理助理何国强收受回扣、贪污公款人民币600多万元。昨天,36岁的何国强出现在市一中院的被告席上,被控犯受贿罪、贪污罪、单位受贿罪三项罪名。
据检方调查,2003年5月至2007年9月,何国强在负责办理飞机部件运输业务中,分别按照每框架箱200美元、500美元、800美元和1000美元等不同比例,多次收受客户单位负责人谈克文?穴另案处理?雪给予的运费回扣,共计人民币402万余元。2006年11月至12月,何国强利用担任中航技上海公司物流中心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采用开具虚假飞机部件运输业务费单据的方法,骗取公款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18万余元)。2004年1月至2007年6月,中航技上海公司国际货运部和物流中心在办理飞机部件的运输业务中,经时任上述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何国强与谈克文商议后,由上述部门财务负责人施勇?穴另案处理?雪具体操作,多次收受谈克文给予的运费回扣,共计人民币96万余元,作为所在单位的账外资金花用。
对于涉案金额,何国强辩称这是商业行为中的“佣金”,系行业惯例。特别是关于“单位受贿”的指控,何国强辩称:“这笔‘佣金’主要使用在部门经营费用和奖金上,而且这种操作模式在部门间是公开的,发放的‘加班费’的来历,大家都是清楚的,并非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