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银行购买次级债规定从紧 将首先打击中小银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 09:18  南方都市报

  银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考虑将银行交叉持有的其他银行次级债从附属资本中扣除。《财经网》报道称,据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征求意见稿要求,如果商业银行持有其他银行的次级债,需要从前者的附属资本中全数扣除。这一规定将溯及以往发行的所有次级债。

  根据银行业的公开数据估算,目前银行交叉持有的次级债在银行业资本金里占的比重有限,此举将使银行业当前的资本充足率大约下降几十个基点,但势必会对未来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补充次级资本的流行做法产生影响。

  接近监管当局的分析人士表示,此举是为了减轻商业银行对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的依赖性,亦可缓解商业银行互相持有次级债可能造成的系统性风险。“银行发次级债来补充资本,优点是速度快,但缺点是这种资本补充机制不是内生性的增长,而且银行间互持次级债,增量资本没有进入,真正的风险抵补能力并没有建立起来。”一位监管部门人士说。

  据多位债市人士分析,受上述新规影响最大的是交叉持有量较大、评级相对较低、资本金补充问题较为迫切的中小银行。而大银行次级债风险较小,购买的机构也多,新规对其发行影响相对较小。

  【据安邦咨询文章综合整理分析】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