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初,全国范围出现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人民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大体上经过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两个阶段。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是在私营企业中增加公股,国家派驻干部(公方代表)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
1956年1月20日,上海市在中苏友好大厦举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申请公私合营大会,左一为荣毅仁。
1956年上海资本家接受公私合营。
1956年1月,上海市私营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民建上海市分会主任委员、市工商联主任委员盛丕华(右一)率领工商界赴京报喜,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的亲切接见。
1956年1月20日,在上海市私营工商业公私合营大会上,上海市副市长曹荻秋(前排左)代表人民委员会接受民建上海市分会主任委员、市工商联主任委员盛丕华(前排右)递交的全市私营工商业公私合营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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