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一度沸沸扬扬的深物业股权转让事件,伴随着收购的无疾而终而进入善后阶段。昨日,香港收购方卓见投资董事刘蔚慈向本报记者证实,继一个多月前收到全部按金、诚意金及累计利息后,半个月前已经收到最后一笔汇率损失赔偿2194万港元。“事情已经完全了结了,现在终于可以安心做点别的事情了。”与此前一个月的叹气连连相比,刘蔚慈明显心情好了不少。
前后历时五年,洽谈的人也换了一茬又一茬,牵手当初的美好愿景不仅成为泡影,主体三方在耗费精力数年之后落得了三败俱伤的结局。
赔付结束,但围绕股权转让事件仍有争议和悬疑,大幕仍未落下。
近日,本报记者接到深物业一内部人士许轩亚(化名)代表四十余员工的举报,其中痛陈股权转让在仲裁之后于今年4月一份新公告的种种疑点,矛头直指深物业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简称深投控)主要负责人,质疑其做法存在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
本报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后发现,各方对于许多事实和细节均各执一词,使得原本就未能为外人了解的内情更加扑朔迷离。
僵持5年,和解协议再掀波澜
深物业的股权转让前后历时五年,其间过程曲折,历经叫停、仲裁、和解等漫长过程。
深物业股权转让始于2004年初,当时的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拟转让深物业70.296%国有股权。2004年11月,卓见投资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于2005年4月1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项股权转让先后获得了深圳市政府、国资委及商务部批准。2005年11月,卓见投资作为受让方提出股改方案,并在深物业2006年1月的相关股东会上顺利通过。后因深物业前董事长田承刚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上述股权转让导致国有资产流失14亿元,国家有关部门叫停该股权转让事宜。2007年4月19日深投控股向卓见投资发出了《关于终止S深物业A股股权转让的函》。卓见投资及其控股股东九龙建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发布回应公函,称卓见投资并不同意投资控股单方面意图终止上述股权转让。随后,双方将此纠纷诉之仲裁。
2007年10月2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称,卓见投资应于2008年6月30日以前履行要约收购股份义务,如果期满卓见投资仍未履行,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即行解除,合同丧失执行基础。
而到期之后双方未能收购成功,时隔整整10个月后的今年4月30日,收购方卓见投资的大股东香港九龙建业发布公告称,鉴于卖方未能履行协议承诺,建议收购未能完成。买方亦已采取行动要求卖方强制执行,但由于自协议日至今经济环境及深物业旗下物业组合转变,买方认为订立和解协议实属适当。
九龙建业表示,卖方将于和解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天内,向买方退回按金和应计利息共2.42亿港元,退回诚意金和累计利息合约1176万港元,以及汇率损失赔偿2194万港元。
正是这一公告,让深物业内部人士非常不满,言辞激烈地质疑其中的种种不合理。
和解协议是否合理
“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已解除,为何在时隔10个月后深投控与香港方签订什么和解协议,这里肯定有问题。”许轩亚愤愤不平地说,此外,为何该协议只在香港公告,不在内地公告,莫非是“秘密和解协议”?
对于这样的质疑,深投控相关人士回应称,当时遗留了一部分问题,双方对解除的情况要进行确认。
而卓见投资董事刘蔚慈在记者问及此事时,颇为委屈,“我们当时已经在能力所及范围内着手履行要约收购的义务,1.4亿港币保证金都打到了交易所账户上,进行到一半时有关部门发函要求暂停,这肯定不是我们的责任。”刘蔚慈补充说,当时签订的是无限期合同,是要将收购一直进行下去,直到成功,因此和解协议是正常的。
对于为何内地不予公告,深投控相关人士表示,这是股东与股东之间的事情,给钱是深控股在操作,并不用深物业掏钱,因此不必要公告。而记者向全球四大会计事务所一合伙人问询,其表示,如果合同是深物业与香港方签订,后续有协议肯定是应该公告的。但是如果是大股东签订的,就要看情况区别对待:涉及上市公司大股东变化要公告,如果就交易本身而言还是得看当初双方的协议。
赔偿利息、汇率损失从何而来
依照和解协议中的说法,深投控应向香港方面赔付按金和应计利息共2.42亿港元,退回诚意金和累计利息合约1176万港元。
许轩亚认为,买方支付的按金和诚意金打入的是双方的共管账户,卖方无法单独使用,为何要支付利息。而卖方支付的货币是港元,退回货币依然是港元,何来汇率损失一说?“这不明摆着是将国有资产送人吗?”
而据卓见投资董事刘蔚慈回忆,当时是2005年4月1日签订的合同,4月3日他们就将2 .25亿港币(收购价的50%作为定金)直接打到深投控的账户。然而许轩亚在记者的回访中,非常坚定地表示,资金绝对是在共管账户。而记者在向深投控上述人士询问时,其亦未否认资金是在共管账户中。
“当时合同是以人民币计价,我们支付的是港币。”刘蔚慈告诉记者。而深投控负责善后事宜的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确认了这一信息。
然而据刘蔚慈透露,这笔钱到了深投控的账上居然就一直没有动过。“港币一直放在那里也没有兑换取出去,不知道深投控为什么一直不进账,当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都审批过了。除非深投控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卖给我们。”
“作为深投控下面的上市公司,四五年没有转让成功对经营也会有一些影响,香港方面也受到了一些损失,目前的赔偿实际上双方都分担了一些。”深投控人士称。
而刘蔚慈则非常失望地诉苦称:“我们损失的律师费、股改费用就有2000多万,具体多大的损失还没有计算过。前后3.6亿多的资金被冻结了4年,损失可想而知。”
虽有四十余员工的联名举报,谜团仍未解开,但毕竟僵持5年的深物业股权转让暂告一段落。“现在事情总算得到了了结。”收购初期曾经豪言要勇往直前拿下深物业的刘蔚慈无奈地表示,“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我们拖不起,现在终于可以安心地做点别的事情了。” 本报记者 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