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委宣传部、商务局:
根据财政部、中宣部、商务部等十一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财建明电〔2009〕9号)精神,为有效宣传贯彻家电下乡惠农政策,顺利推进我州家电下乡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州家电下乡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高度重视
做好政策宣传是促进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各县市委宣传部、县市商务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消费需求为目标,紧紧围绕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切实把家电下乡宣传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多形式、立体式、广覆盖宣传,确保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县市宣传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当地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集中一段时间,广泛深入全面、准确地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和相关活动,各县市委宣传部要加强对乡镇、农村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重视离县城较远的乡村宣传。各县市商务局要把各销售网点建设成为家电下乡的宣传站,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册页、设立信息发布板、张贴宣传海报及购买须知,告知本企业销售的补贴类家电品种、型号、价格和每户限购数量,以及产品补贴标准及申报补贴程序。各地特别要抢抓火把节期间的有利时机,把政策宣传的重心延伸到乡镇、村社和农户,把宣传的重点锁定乡村干部和中小学校师生,培养家电下乡政策宣传骨干队伍,增强宣传效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生动形象地宣传家电下乡的政策、做法和成效。
三、突出重点,强化效果
各县市委宣传部、县市商务局在宣传工作中,要突出政策重点,挖掘工作亮点,把握宣传难点,积极有效地推进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宣传的主要内容是:补贴标准,补贴产品品种,购买补贴产品须知,申领财政补贴的手续及程序;家电下乡指定店布局,补贴产品的质量服务保障,补贴产品的性价比及实用性;宣传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经验。要注意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在时间和内容上力求保持一致,形成宣传合力,为家电下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努力在全州掀起宣传热潮,推动我州家电下乡工作快速开展。(摘自:楚雄州商务局)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