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萍报道
今年6月,四川宜宾在高县率先试点推行基层领导干部财产登记制度。当地纪委称,此次采取的是独立填写、专人收集表格、专人送达县纪委、专柜保管的方式,可有效打消干部顾虑。
众所周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利器,又被称为“阳光法案”,官员财产申报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必然趋势,但如此操作可行吗?到底应该如何操作呢?《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
北京大学教授、公众参与与研究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申报只是手段,公开才是目的
这种做法十多年前就有了,即对纪委监察部门申报。对内申报不对外公开,一直以来被当做纪委监察部门掌握线索,进行内部监督和控制的一种实践。这种实践严格意义上说,并不是我们今天意义上的官员财产申报。
官员财产申报,更准确地说,是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其中申报是为了公开,即申报只是手段,公开才是目的。在这个制度下,公开的重要性要大于申报的重要性。公开应当是对社会公开,只有这样才能够让社会公众对官员有效地监督。
中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应该说有一个普遍的、强烈的社会共识,认为应该推进财产申报制度。实践上,官员内部的财产申报已经有了10多年的实践。对社会的公开,也有了一些地方的试点。
之前制度的落实存在一些障碍,我想主要有几个方面原因,一方面,官员阶层的阻力还是比较大的。第二,引入社会的公众监督方面,我觉得,政策领导层可能还需要一个政治的决断。第三,如果要真正铺开,还需要其他制度的配套。政治的决断、技术层面的配套,以及破除官员的阻力,是未来要进一步推进可能要面临的大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丛虎:不公开的财产申报只是一个形式
只要没有面向社会公开,那财产申报永远只是一个形式,这是关键所在。当然,有人会说公开涉及到隐私权问题,但我觉得,作为国家公务员,虽然不可能一下子面向全社会公开,但至少可以对监督部门,可以有一个逐步公开的渐进的过程。
这些年的官员财产申报,整体上应该说流于形式吧,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根本上,首先触动的是最大利益团体,即政府官员的利益,驱动力来自哪是个大问题。第二,现在申报采取官员主动申报,都由自己来决定,同时缺少一个强而有力的监督,那就存在很大问题。
官员财产申报,首先开始制度推动,包括配套措施等。这些制度慢慢完善之后可以采取立法的形式。先是法规后是法律,国外官员财产申报都是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直接推出财产申报制度
不管从哪个角度讲,宜宾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大胆的尝试,上面并没有要求他们这样做,所以他们不需要走过场。这些制度和措施,有可能措施不够严密,有可能效果也不太理想,我觉得没关系,只要理念上认可,都可以肯定。
总体上,我们错过了财产申报推行的最佳时机。我们当年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时候,如果把官员财产申报公开作为一个法定的义务加进去,哪怕里面有一句话,公务员也会觉得他们的财产公开是必定的一个义务。不会到现在,有很多官员还认为,“我为什么要公开?这是我的隐私,为什么老百姓的不公开?”在一些基本的概念上,有可能是不懂,有可能是装不懂。
亡羊补牢的措施是直接推出这个制度。但是难度就大在,被规范的主体认为这个制度根本就不需要,或者是没有必要。而希望去规范的人群期望非常高,希望规范得非常细、非常透明。这样,就会让这个制度的出台变得更难。
我的观点是配套措施不是主要的问题,因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不是个立竿见影的制度,不需要一公开,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它是一个带有预防性质的机制,有这样一个机制的话,拿一些不该要的钱,都没地方放,放了也没用,就这么简单。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应该加强体制外的监督
1988年我们就开始酝酿官员财产申报,但是一直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实际上现在每年年底官员都申报财产,但这种申报基本上是自律行为,完全变成良心账了。因为申报多少皆可,外人不知道官员申报了多少,上级领导不可能每人去查。所以光申报不公开意义不是特别大。
这些年我们官员财产申报进展不大,主要原因就是只申报不公开,老百姓无法进行监督。体制内的监督,解决问题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如果老百姓真正有监督途径和空间的话,这个制度早就得到了完善。就因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所以完善不了。
我的想法是,先易后难,操作上可以有区分。申报后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民选的官员,在什么范围内选举的就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公开。百姓选择了你,你就有义务把自己的财产状况向选举人公开。
即使刚开始的时候,申报的范围不是特别广,但是只要公开,它可能所起到的作用,比申报的范围很广、但只给上级申报的效果要大得多。
如果牵涉到政府利益的改革都很难推动,那么政府就很难在社会中建立它的公信力,老百姓对它很难有信心。财产申报是最有可能强化政府自身改革,给公众信心的一个突破口。只要申报,一旦公开之后,官员就在老百姓的监督视野范围之内了,会对政府整体上形成一种无形的压力。这种压力是有效规范政府行为的最好的手段。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林跃勤:应该从上到下地改革
四川做法有一定的意义,比不做这个东西,相比而言可能是个小小的进步,但实际上没有很大的意义。原因是,第一,级别层次这么低,即使公开,对社会监督的意义也不是很大。还会产生这样一种情况,当地官员有可能想,凭什么我们级别低的官员实行财产申报,级别高的官员们却不实行呢?毕竟权利越大的官员,财产越多。
这么多年推动不下去,不时提一提,喊一喊,好像安慰老百姓的样子,但实际上没有任何真实的行为。没有高层官员的以身作则,这个制度是无法推动的。从俄罗斯等一些国家来看,是总统最先公布其财产。目前我们要从基层做起的话,实际上很难,很多东西必须要从高层做起。高层做了之后,下面没有人敢抵抗,自动就做了。
现在官员薪酬体系不透明,工资很低,职务消费待遇特别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跟工资制度不挂钩,所以不敢公布。官员财产申报应该是和官员工资制度、官员职务消费、老百姓在官员收入上的理念宣传等多方面的综合配套改革。